2001年4月1日我在村里承包了两亩地签订了十年承包合同,建蔬菜大棚.2010年3月31日到期。因种植蔬菜不赚钱,改变了土地用途(村里也没干预)。合同未到期时我找村委会续签合同,村主任说:“镇里不让续签等拆迁再说。”这几年也没收地租,现在拆迁了村主任把我告了让我把土地恢复成原样。请您帮帮忙 谢谢了
我们这里是一个小镇山村,我爸爸在自己家开设有一个小型赌场,供周围的人玩乐和赌些小钱,赌资有时候只不过是几十、几百或者最高也只是在千元内的。这样算不算得上是刑事犯罪? 公安局的人来捉人走的时候说是我们开设赌场,现在刑事拘留,叫我们家属等通知...请问最高能拘留多少天? 像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备注:(
不明白,什么意思呢?什么叫法定继承权,这个房子我跟我老公有居
不明白,什么意思呢?什么叫法定继承权,这个房子我跟我老公有居住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