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弟兄三个将宅基地进行平分,有协议,三个人都已签字,同时有调解人的签字,有大队证明信,请问有法律效力吗?能作为打官司的依据吗?
我父亲祖辈遗留房产一份,我父亲共有三兄弟,分家后各自持有国家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现我父亲卧病在床神志尚清醒,但语言表达能力已丧失,父亲生病期初已将家里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作了分割但未经公证,现想请公证处作分家析产公证但公证处不提供上门公证服务,因我父亲现已卧床不能动,现请教如何才能使我家的分家协议具有
我父亲去世,去世后遗留下夫妻共有的住宅楼和门市一处,我母亲是原配夫妻。共同生育一子一女。我母亲提出分家一是住宅楼由我居住,她去世后房权归我。二是门市租房归她,去世后房权归我。三是她去世后我支付给我妹妹10万元人民币。此协议我们都签字,还有中人我舅签字后法律上生效吗。我母亲在世时不让我公证办房照。她死后
老人突然去世,有9个子女(4男5女),留下一处房屋,房屋产权证写得是老人是的名字,老人在世时当着老大的面说是给老大的养老屋,因当时其余3个儿子结婚时都是老人给盖得房子,只有老大的房子是自己结婚后盖得,老人去世后,子女们在一起写了一张协议书,就是此处房屋归老大所有,然后女儿、儿子都签的字,儿媳妇在自家丈夫
您好!我奶奶今年70多岁了,生有四儿一女{大儿子住在农村丧妻有一女,女儿已经结婚在外地,大儿子平时好吃懒做;二儿子一家住在城里;三儿子离异有一女二,后经人介绍女方带了一个女儿二婚住农村;四儿子一家住农村,在三儿子隔壁,多年来老人一直住在四儿子家中;老人的女儿嫁外地,很多年前就不在了;我爷爷也在几年前去
两年前房屋拆迁,叔叔在原有旧房子上加盖(只加盖一个楼梯)与父亲签订一份协议(协议中还说明给父亲两百元),标明该所建平方房子归叔叔所有,(父亲智力低下)。现旧房子拆迁所得平方为135平方,房子户主为爷爷,拆迁协议中没有指定谁该得的平方数。默认为叔叔所得90平方,父亲所得45平方。因父亲智力低下,本人在外地上
以前我妈被车撞,我爸为了我妈,向亲戚朋友借了钱,现在还没还上,可是现在,我爸外面有阿姨,还有一个私生子。我不想我妈到老是一个人,所以我要跟我爸做一份协议,我们可以帮忙还债,条件是,我爸不能跟我妈(我妈是残疾人,曾出过车祸,40几天的植物人)离婚,不能跟其他女人同居,不能私自养私生子,违者,房子归我妈,
我与前协议夫离婚孩子抚养权归他,我每月可以探视孩子两次,如他违约不履行探视权就变更抚养权这样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A有一套单位房,办理了房产证。A将该房卖给了B,没有办理过户,直接签订了协议,将房产证转给了B,B又通过同样的方式转卖给了C,现在C想通过同样的方式转卖个我,我想办理产权过户可以吗?是不是要找到A才可以,如果不过户继续靠签订协议成交,如果政府拆迁会得到补偿吗?这种买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非常感谢各位专家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