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专业人士给与帮助,不胜感激。我是替姐姐咨询的。我姐姐今年28岁结婚6年,现有一4岁女儿和一2岁儿子,男女双方均为农村人。因南方家没有房子婚后未分家,一直和公婆同住一起,南方母亲为民办小学教师,父亲是小个体,婚后姐姐一直没有上班在家抚养孩子还有顾家做饭给公婆,有时候还帮忙看生意,姐姐老公最开始开出租车后来去了外地亲戚家打工所赚的钱从没给姐姐花过一分都是交给他父母,姐姐为人比较善良软弱,在婆家经常受气,婆婆时常对姐姐不满还恶语相赠,姐姐老公有酗酒的恶习,经常酒后和姐姐撒气,开始结婚时3天2头拳打脚踢,姐姐一直包容着也不和家里怎么说自己忍受着,因为不喝酒时也对她不错,后来有了孩子虽然不像以前经常动手了但是也总是骂姐姐。前段时间因一点小事婆婆又对姐姐恶语相赠,姐姐觉得委屈,第2天就带着2个孩子回娘家了,(当时他老公外出打工不在家)随后打电话在电话里对姐姐说:‘赶快回家,不回家我明天就回去离婚吧,还有我爸爸有心脏病,要是犯了病你和你家人都担待不起。’(这是原话,我没有一点夸大)姐姐性格本来就比较软弱,爸妈也为姐姐操碎了心,一直觉得有2个孩子了能忍就忍,不想离婚,可是第2天她老公真回来了,并把2个孩子都接回他家,他公公还扬言法庭见。试问姐姐做错了什么,怎么这么欺负人,欺负我们家里爸妈老实嘛?请问:如果真要离婚,我姐姐会得到什么,他家也没有可以公正的公共财产,因为钱都在他公婆手里,甚至于婚后买的车都是以姐姐老公父亲的名字买的,难道姐姐嫁到他家6年青春到头来一无所有吗?还有2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处理?请专业人士帮助姐姐,本人不胜感激。
希望专业人士给予具体对姐姐有利益的办法,比如公共财产一人一半,什么才算他们公共财产呢,他们的婚后财产都交给南方父母的,没有分家的
作为过失方的一方在提出离婚后夫妻财产会怎样分割。主要就是一套房屋,产权证上写的是夫妻2人的名字。购买房屋的大部分资金都是出自男方父母。 男方现在正在失业中,但其以前工资收入等情况均要比女方来的强,那男方现在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几率有多大??
您好,我想咨询下离婚及财产分割的事情,我叙述下我的经历 1、我们认识是在2006年年底,是由以前同事介绍的,当时她本人说是太原市户口,2007年2月我们同居,2007年9月份领取结婚证,当时发现她的信息是假的,当时她父亲很急促的领我们领取的结婚证明。2009年6月我们有了孩子,后因与我母亲同住一起经常发生口角,而且我多
我有一个姐姐,04年结婚05年12月生育一女孩,现4岁多,在她结婚这6年中多次受到家庭暴力,其中报警两次有出警记录,身体软组织受损。两人无共同存款,无房,她丈夫婚前有一汽车,婚后几年一直无固定工作,都是靠姐姐每月的固定工资生活。现再次出现家庭暴力,双方准备离婚。咨询几个问题: 1、她丈夫提出要孩子的抚养权,
我是普通的高中教师,我老公月薪18000左右,现在有两套房产,一套还在还贷。我经受不了家庭暴力,现在心里总是怕再被打,想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归谁?我就是舍不得我的宝宝忍了6年,现在宝宝6岁,如果宝宝归我,请问:现在家庭财产应如何分割?
我与老公2006年结婚,当时结婚他家备有一户楼房,说是给我们的,装修时征求我的意见.婚后第一年让我们交的取暖费.但是房产证没有给我们.后来一次我和老公吵架,因为我看到他和一个女人发的信息,后来查了他与这个人的通话记录,都是我不在家时的通话.我们吵架说要离婚,他家说离婚我什么也得不到,房子不是我丈夫的名字.这我才知道.
2000年11月结婚,男方上门女婿,有一个8岁的女儿和1岁半的儿子,男方与第三者同居,准备离婚。结婚用房是女方父亲建造,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女方父亲;女方母亲早已过逝,户口本上的户主一直是女方父亲。后来,给女方父亲建造了三间老年房,尚未办理房产证。请问孩子的抚养权及财产如何分割?这样等到2010年11月份后再起诉财产
我姨夫因为有了外遇,我姨他们经常吵架,而且他屡次不改。我姨他们有一个男孩17岁和一个女孩14岁。家里有三间平房,新盖的,还有拖拉机。如果我姨和姨夫离婚,我姨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财产方面能得到什么?如果不能得到房子,能得到相当一半房价的补偿吗?请各位律师指教!
一年前老公带着存款(约10万元)离开家,与别的女人一起生活,不管不顾三岁的孩子,因工作原因,目前孩子寄养在老家他父母那里,现在女方要求离婚,但是在财产分配上一直达不成协议,男方要求:说没钱了花的还剩四万元,孩子的抚养费女方一次性给清,只能看孩子不能接,房子没有份(房子是男方老家的,结婚前就有的),请问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