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朋友是一名高职口腔学生,现在已经找到实习单位并且拿到了实习许可证明,但是学校班主任不同意,非要我女朋友和她班上的所有的学生去学校安排的一个地方打工,学校名义上是为了学生实习,实际上是为了工厂给的回扣钱,这是不是违反我国的法律,或者条例,望知情人能给予帮助!
请各位法律方面的专家为我们弱势群体主持公道——是否有法律规定大学生必须在学校居住?
1.是否教育局有规定或法律依据大学生必须在校居住? 2.是否没在校居住依然要交住宿费,水电押金?是否有法律依据? 3.是否因为大学生在外居住没交住宿费学校就可以不予以注册学籍? 4.作为弱势的学生遇到以上问题应该怎样维权?到哪儿维权? 谢谢哥哥姐姐们了....请你们为我们弱势的学生主持公道!
读到大二被学校开除了,我还想读大学,现在怎么办?是要重新参加
读到大二被学校开除了,我还想读大学,现在怎么办?是要重新参加高考吗?
读到大二就被学校开除了,我还想读大学,现在怎么办?是要重新参
读到大二就被学校开除了,我还想读大学,现在怎么办?是要重新参加高考吗
如果一个16岁初三的学生因在同学哪儿要了20十元钱,就被学校以诈骗的罪名进行开除,这合法吗?学校对他有开除的权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