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96年典当的房子,现原房主起诉房产局的过户无效与行政诉讼时效问题,一审房产局败诉。我怎么办
我在96年8月在工商银行的典当行买了一所抵押的房子。没有通过法院,原房主当时在外地,不准备赎回房了了。口头(没有签字)同意典当行出卖了。我则在拿到时过户到我名下的房产证后,把房款交给我典当行。 事隔16年后的2010年9月,原房主向法院起诉房产局,说没有经过他的同意,私自变更他的房产证,我作为第三人。因我当时
你好律师,我们家姐妹4个,还有一个母亲,父亲去世3年了,现在我们家一致同意要把父亲的房子过给我们大姐,去公证处什么都办完了,可今天公证处的人给我们打电话说在去我父亲原单位查档案的时候,看到了一张纸上填的还有一子,别的地方都没有提过,我父亲也从没提过,我们家没男孩,我们想这应该是我大爷以前说的把他家的儿
我的父亲有一套房产在滨州,现在父亲已经过世,母亲想把房子卖掉,房子是单位的房改房,但房产证上是父亲得名字,我们有兄妹四人,均同意母亲自己处理房子,但母亲已经80多岁,父母的户口均在滨州,但母亲已经不在滨州居住,而且我们兄妹都不在一个城市居住,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何给同买家办理过户,简单而且有经济,其间总共
协议离婚到民政局签字了,房子属共同财产,离婚之后房子归男方,离婚证已经拿了,那房子过户的话女方还需要签字办理过户手续吗?
今年准备把旧房子拆掉重建,我家前面有条马路(水泥路)本来旧房子的位置比水泥路要低1米左右,这次重建准备加到与水泥路同一高度,我们家后面那家可能是听别人说我要加到水泥路高度,他今天就找我说不能加那么高,最多只能加60公分,他家的房子与我家现在房子都是同一高度、两家相隔有十米远。请问他有权不让我加到与马路
农村房买卖后,面临拆迁老房盖福利房,未过户,要回房子,能行吗
请问,本人在2006年把自己名下的一套面积170多平米的农村宅基地(只有土地使用证)以23万9千卖给同村的李某,当时只是李某请人写了一份买房协议拿来给我签字盖手印,同时有两位见证人也签字手印(两个见证人都是村组长),现在居委会要拆旧建新,村里每户均按老房福利再分新房,当时我的土地使用证没有过户,村委会不允许买
农村住房4年前卖给本村村民,未过户,现房子拆迁,问诉讼时效过了吗?房子是我家爷爷的,当时和对方交易是我父亲。请问现在可以诉讼,要回房子吗?
我们俩家都是农村的,还是亲属关系,07年买了他的房子,他的房照;土地证也有,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过户,如果不能过户应该怎么办? 能不能公证呀?
前几年的时候购买农村的房子都可以过户的现在怎么又不能过户了呢?这是为什么呀?什么能让过户呀?城镇不让过户就算了怎么边农村的也不让过户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