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在2007年离婚,当时他在海南,我在四川,他是一个军人,我是教师,因为聚少离多,他发展了一段婚外情,我放假时过去发现了,我们就离婚了,当时是协议离婚,为了他的面子,在离婚协议里只写了夫妻感情破裂,没有写第三者,离婚协议里写了他应赔偿我精神损失及夫妻共同财产共2.9万元,当时他没有现金,就在协议里写在四年的时间里不定期的还款,由我提供一个固定账号,还款标准以银行的转款凭条为准。但由于我的疏忽,当时没有叫他打上欠条,在离婚协议上也没有写上银行卡的卡号。离婚后我回到四川。现在四年的时间很快就到了,他至今分文为给,请问,我如何才能拿回这笔钱?
起因是这样的,我们家对门有一家人,有辆桑塔纳,可能不知道我们家有住人,因为我们是租赁别人的房子,老是放在我们家门口,挡的严严实实,我家有辆电动车(是那种自行车式的)有的时候出不去,有的时候进不来,然后我老公就去找他们家人,说以后不要再放到我们家门口了,自从和他们说了以后,也没有发现再往我们家门口停了
2009年月10月1日下午四点多,我叔骑着摩托车在一村间马路的左侧被一辆小汽车挡住了,当时他车正停着,等待过马路,不料对面的一男的骑着摩托车从马路的右面穿了过来,刚好撞到我淑的摩托车后轮。导致我叔的摩托车一时间转了起来,人当场飞了出去,那人也连同摩托车一起倒下,又刚好压在我叔身上,我叔当场脸色发黑,尿湿了
在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对方同意在2009年12月31日前付财产赔偿10万于我,可是现在对方就是不给,提了很多协议中没有的附加条件给我,而这些条件并不是我短期内可以做好的,请问,如果对方一直拖下去的话,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可不可以要求对方负担拖延时间后产生的利息(这个利息问题没有在协议中强调过)?谢谢
3.31日上午还在开会,还在做部门工作汇报,会后,人事就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以管理不善和入职信息不真实拒绝赔偿。要求31日是最后工作日。31日工作没有交接完,1号人事就已经发出了本人离职的邮件。
我是一小学3年级班主任,任教语文。第二节课是数学,预备铃一响,一女孩小跑进教室,一男生伸腿绊倒了她,把眼睛磕伤了。(平时我对班级管理很严,曾经反复在班上强调即使上课铃响,也不要跑,安全第一,可不幸还是发生了。) 我找来该男生家长,该男生家长只领着去医院一次,就再不露面了,受害女生家长打电话找他再去复
女方年纪已大,无工作 无亲戚 无住处。男方以单方意愿向法院已提出过一次离婚,但因男女双方都身在异地,女方因不同意未到场,法院未批准离婚。现在男方已与另外一名女子以夫妻身份同居,还在等半年以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协议,并且不给于女方任何赔偿,女方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下 女方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
我和我老婆要离婚了,她说和我结婚后得了抑郁症要我赔偿5万元钱,还有说有2万钱存在我银行卡里,我该怎么办?事实没这么回事。
受不了男方的打骂,什么都不想要,只想离婚.男方让我赔偿,我该怎么办?
我是94年10月结婚的,房子是94年4月盖的,11月拿的房产证,是男方在单位打的报告盖的,98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改成男方父亲名字,但是他父母一直没有来居住过,期间的装修都是我们自己的,还买了车一辆,现在我不想要财产,前提是我没有正式工作,孩子我负担不起,但是今天男方打电话说,要给孩子找个好的学校,让我支付赞助费及男方的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