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银行职员,年收入近20万,前夫办厂,因感情不和,2009年10月离婚,离婚后,2010年共收法院传票9份,系前夫2007年开始在外借钱赌博,欠下近1000万债务,我有两房产,均为2007年前交付。现在案子,就是关于共同债务、个人债各的认定,借条上都只有他一人签名,我一直不知情,法院一审判我要共同承担。救救我!
请问,女方婚后向她父亲借了5000元。用于因为她学车而从我父母处拿准备交付房贷的钱。这是男女双方共同债务么?(当时没有打欠条,是女方去借的)
我和他结婚快六年了,女儿四岁半了,我在女儿满月的时候就回到我母亲家,我和孩子就住在我妈家五年了,他把我们婚后买的房子私自卖了,卖房的钱他自己挥霍了,婚后不仅不给我和孩子的生活费,还问我要我的工资,不给就骂我打我,我想起诉离婚,他不离还拿出他私自借他人的借款条,要我还一半,我该不该还?婚后我靠我的工资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另一方而损失买房权利得,离婚时如何赔偿?
结婚前老公已有2套住房,都是公公婆婆加上老公婚前工资够买,谁知婚后变卦,公公婆婆不让住进新房,老公又不争气,只听婆婆的话,只能和公公婆婆住一起,我是个外地媳妇,想拥有自己的家,但现在的一套房认定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已不能公积金贷款买房,现在我和老公闹离婚,加上房价疯长的特殊性,请问这个损失他们可否得
和丈夫结婚近30年,以前其工资交与家用其额外收入自己支配。随着收入的提高和有大额收入当问其去向时对方说你无权大打听钱去哪里我挣得钱我有权支配是这样吗? 包括06年一笔10万劳务他说自愿放弃了事前并没有和我商量我有权追回吗?
律师好, 我和前夫上大学时自由恋爱,毕业后来上海工作。我是外贸公司的部门经理,他在国企里面从事工程工作,从我怀孕后他开始自己承包工程,因为工程全国各地都有,我们聚少离多,但我一直对他特别信任。孩子一岁时我辞职做了全职妈妈,孩子一岁半时发现他回家后和以前不同,孩子生病他也不关心,从他电脑里发现了他和
你好,他爱赌,背着我借钱去赌,去的拿了一半的卖粮款走了三个月,回来后和我协商离了婚,协议只说所有债务归他,房子和孩子归我,但之前一些债主把他告上法庭的时候,我为了监督他还钱,也签上自己的名字,离婚后,他因偷窃被抓,现在债主管我要钱,我该怎么办?我和孩子要生活,没有能力还,
请问:男方提出5年结婚期间我们住在他父母家里的生活费是我们欠他父母的债务26600元,要求我支付一半?并无具体证据,请问此项是否成立?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住院看病借款,借款条是有一方打得,请问离婚的时候借款是否算共同债务?是否是平分?谢谢
我是金融单位职员,2009年离婚,2010年收到10份法院传票,均为前夫在外借钱,欠款近千万,系用于赌博,以前多个认定为个人债务(原告在上诉),年前一个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我是上班的,带一女儿,对他借钱的事一无所知,借条上也只有他一人签字,并且这些债主我一点也不认识,就因为是婚姻存续期间,我该顾担责任吗?救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