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能参加选举有法律依据吗? 我是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的村民。在我县的第六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中,有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能参加选举这么一条,不知道这条规定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要是没有我们该向什么部门反映? 但是我们也到驻马店市反映了这一情况,他们说这是省里下发的文件,我们也没见省里的
有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的事业单位人员,能不能被选举为副乡长?
我于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这段时间是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这期间能不能被选举为副乡长?
2012年我超生3胎 现在竞选村主任 并以高票当选,选举完毕 领导说因为我超生 所以选举无效但在选举候选人时没说, 问我的选举结果有效吗? 这样的选举程序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