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家因出外打工将农耕地转给乙家耕种,并登记在乙家名下,现因政府占地有补贴,甲方要求乙方让出原先的耕地。请问乙方是否可以合理合法的拒绝?(注:甲方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人脉基础)
我们家有土地承包协议,在承包土地无法种植的情况下盖的房屋出租,现在乡里和村里要求我们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不给任何补偿。 问
我是吉林省,敦化市,江东乡的人,从1976年分产到户后,有我的地,从1983年结婚后就一直没种,结婚后就一直由我弟弟种,我问一下,现在我这个地还有没有
我家有五口人,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中目前我是户主。自94年分地以来,开始有的我的地。当时分地时,都知道我父亲做生意,没有时间种地,原村长也就没有实际分给我地,只是各项补助费用开始有我的一份.2011年1月,新村长说,村委会登记簿上没有我的名字。说,没有我的地。以后各项费用补助给我撤销。将近20年一直有地,一下子说
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全家户口迁走还有土地承包权吗
在赤峰市娄子店村,因国家要修一级公路,2011年涉及到了土地承包,有一个家庭户口迁走了五六年左右,其家庭有固定收入,是国家职工,我的问题是,他还有没有权力得到这份款项?? 村里人有没有权力进行分配他的土地分配???
您好: 我们这里在开发,在发放政府补偿的土地费时我们社伪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内容,虚填土地面积,帮助有关系的农户虚增承包面积,从而额外领取土地补偿费。请问该案例可以受理吗? 另外还想请问一下,如果上述的两个问题都是违法的,那我们应该向那个部门反映或者举报呢?如果我们想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权利,
甲家因出外打工将农耕地转给乙家耕种,并登记在乙家名下,现因政府占地有补贴,乙方要求甲方让出原先的耕地。请问乙方是否可以合理合法的拒绝?(注:甲方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人脉基础)
95年更新的农村土地使用证时因为村里土地登记人员的错误将本应属于甲方承包的土地登记有乙方的名下,但土地一直是甲方在使用。后来08年又更换了新的土地使用证,甲乙双方在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字将本应属于甲方承包的土地重新登记在甲方。现在因为此块土地有可能要被政府征用,因而会有土地征用赔偿金,
我依法接受别人转让来的土地,被政府征收后法院却将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判给了原出让人,我的要求是法院应该优先使用《物权法》法院却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作主体法。案件到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后立案庭以维持原判驳回。合法吗,请问我该怎么办?201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