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7月我父亲骑摩托车去进货在桥梁维修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该维修路段方,用了警示牌,不过是用碎石支撑的,石头都有10公分那么大,也没有设警示带。交警处理方面有:现在照片、法医尸体检验鉴定、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不过并没有事故责任鉴定书,没有说明事故原因,不过说是维修方造成的,也没有说是否是与别的车碰撞造成的。以现场的情况,群众都是认定是路障的不规范造成。还有没有现场目击证人。如果是车辆相撞,没有嫌疑车辆。事故时间是上午5点30分左右。 开始我们和交警交涉,他们说他们只出事故证明,让我们去和公路局交涉,开始我们不懂。就去和公路局那边交涉,公路局说他们没有责任,说就算上诉也是要交警要出责任鉴书法院才办理,之后我们再去交警那让他出责任鉴定书,他们说他们不用出的啊,只出事故证明就就行的,再次确认他们说不用出。现在已经半年多了,我们该怎么办? 请律师百忙之中给我们建议和指导,谢谢!
在直路上我方超车,和对方对撞了,可是对方没有驾照。如果交警无证驾驶的责任划小了我该怎么办?
我方是一两2000型的三塔纳和对方的面包车对撞。对方是无证驾驶,之后交警在划分责任的时候把对方划成百分之30的责任我方负百分之70的责任。 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2009年12月22日本人被公交车撞至重伤,至今2010年7月20日,交警队拖延不给予责任认定书,现在导致我不能起诉肇事司机
出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只下了交通事故证明,未下责任认定书,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本文来自: 法易网
调查交通事故得到的事实: 2010年8月6日20时许,庞国祥(受害方)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汶上县广场路由东向西行驶到金都花园路口附近时,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朱吉明(机动车驾驶人)驾驶鲁ham366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到此处时也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造成庞国祥受伤,朱吉明轿车前牌脱落。 因该事故成因
9月1日我的孩子中午放学回家吃饭。横穿马路被一超速行使轿车闯倒导致脑挫裂伤、孩子只有九岁。鉴定书让我们担一半责任,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11号我小货车(证件齐全)由西向东正向行驶与一辆由北向南的无牌无证摩托车(后带一人)在一无红绿灯的路口相撞事故,撞在我车的司机方向的后门,事故发生到现在有十日,交警一直不出责任认定书,只是让我们双方协商解决,我已单方面付医疗费用6千,对方未出任何费用,伤者已无大碍,今日再次协商对方称出院可以需要我单方
薛律师你好:我的车在工地倒车时不慎撞到后方一辆卡车,卡车再向后滑动,撞到后方的挖土机。现场向110和保险公司报案,交警到现场并开了事故认定书,但没有定责。事故结束后,我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以没有责任认定为理由不予理赔。我再到交警部门要求他们出具责任认定,警察以非道路交通事故为理由拒绝。请问薛律师
我的车辆被追尾后,交警到了现场,并出具了责任鉴定书,我是无过错方,并且双方已在鉴定书上签字了。现在车辆已修复,费用我也先交清了,但是过错方的电话无人接听,查询鉴定书上的身份证号码居然是假的,请问现在该怎么才能找出过错方,索取赔偿?急需解答,谢谢!
如果交警队划分责任时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肇事方没有支付能力怎么办?法院判完后没有支付能力时会怎么样? 具体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均受伤,肇事方9级伤残,受害一方死亡,没有能力支付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