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在家门口,有一辆车刚启动,行人侧面小跑追这辆车问司机一点事情,在车的一半位置,行人脚有残疾不慎摔倒,被车碾压过去,受重伤。
请问一下,这个事故认定责任是怎么划分的?
是行人追车的,是否是行人的全责?谁能给个大概的责任划分呀?
我妈本来出去有事儿,从非机动车道的南侧到北侧去做公交车,结果在非机动车道里从东向西逆行过来一辆面包车速度可快,车左侧中后部位把我妈给撞倒了,司机把我妈送到医院去了,没了现场。现在交警给了一张事故证明,说是我妈跟司机的笔录不一样,司机说是我妈走的太快撞车上了,而且没有现场了,所以说无法作出事故认定,交
我方按规则行驶.对方逆向行驶.后来和我方相撞,我方头破血流,对方鼻梁骨爆裂,对方电车有车牌,我方没有,不过我方有驾驶证,我方的电车不用办理车牌(交通队这么说的),现在我方出院了,对方没住院,现在不知道责任由谁承担?这么承担?
有红绿灯,但是晚上发生事故的时候红绿灯关闭了,他方没有保险,责任怎么划分。
我驾驶一辆的士从西向东行驶与一辆私家车从北向南行驶红绿灯路口相撞,他的车头撞到我坐前门,对方的车辆无任何保险。责任事故怎么划分。
两辆摩托车同向行驶在对方未开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转弯发生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我骑两轮摩托车与另一辆三轮摩托车同向由西往东行驶,当时对方在我的左侧行驶,我是靠路右侧行驶,在经过一路口的中间时,左侧三轮摩托车在未开右转向灯和未回头看后面情况的前提下突然右转,导致我躲闪不及发生刮蹭,对方三轮车翻到,压倒了右腿。我有驾驶证和行驶证,对方三轮车无牌证。请问这起事故双方的责任该怎么划分
我车正常行驶中撞伤横穿马路的路人,此车道是双向4车道,发生地点无斑马线,已经报警,且我车保险,证照齐全。我车被暂扣,我方已经垫付医药费3000余元,且伤者只是皮外伤,但其意思是想额点钱。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我驾驶一辆小车,由北向南正常行驶,天已经黑了,突然有一辆电动车撞在我车的右前方,致使电动车车主左小腿骨折,我车右侧车门有不同程度的损毁,右侧车灯毁掉,右前部被撞坏,请问事故责任怎么认定,怎么赔偿,车只入了交强险,谢谢
行人横穿马路与机动车发生事故的责任划分? 行人横穿马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我于2015年5月15日开一辆货车由南至北行驶至104国道裴楼段时,当我行驶到裴楼村路口时,我的右方停着一辆和我同一方向的大客车,当我行驶快到大客车一半的时候,从大客车车头前出来一名骑电车的老人,由于太突然我躲闪不及,把这名老人闯倒。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