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出钱开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要我做法人,我不出钱,他不参与经营,公司所有的的管理由我来做,若以后出现债务和法律上的问题,我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急!谢谢!
在规定时间内,法人未主动到场解释说明由其签字的借款(目前约30万元),所导致的帐目不清的原因,那么法人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如果找不到法人,他的直系亲属是否有代其偿还义务? 如果一直找不到法人,是不是要用他所属名的房产等进行偿还?因为现在只是有些帐目搞不清楚,所以如果一直找不到法人,是不是就会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定罪啊
现法人无出资能力,并且并不知情。原法人已把公司资产变更到个人名下,公司已吊销没有资产可执行。
我想咨询一下 我在旅行社定了去新西兰的机票 但是要从澳大利亚转机 旅行社没有告诉我要澳大利亚的签证 到了机场结果不能飞 要改票补半签证 耽误了一个星期 请问旅行社没有责任?我可不可以告他们赔偿住宿等经济损失!谢谢!
朋友作为法人注册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我作为股东占有5%的股份。如果公司以后负债、或者有不法行为,我作为股东会承担怎么样的责任?是不是不论公司以后出现什么问题,我所承担的责任只限于5万元?
1、未经股东和法人授权,别人拿这公司资料去变更了公司法人,请问是否有效? 2、未经股东会讨论决定,法人自主的出卖了公司股权与购买方签订了协议,并且是从每个股东的股份中扣除。请问这种是否有效? 第一个问题是法人去世,公司股东暂未指定新的法人!但是别人已经去变更了法人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第七十六条中“(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这句话的意思是否是:只要不能证明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或则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的,事故的赔偿就由机动车驾驶人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