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5年8月正式办理退休,现在我要咨询问题是,我企业从2002年开始进行改制到2005年9月上报国资委,同年12月审批同意书下来。我是一名征地工和我一起进单位的征地工都得到股份,而我没有得到。我是否可以应该得到和我同等征地工条件的相同股份。如果可以得到,那么是否可以追求05年到09年的股份补偿。希望解释的详细一些,或者能提供一些这方面的资料。万分感谢一个无助的人
我们公司是国有企业改制成立的由3个自燃人和一个国有股组成的股份(国有股占30%其中的个人占52%)。由于内部承包发生矛盾股东一至同意解散(公司一直是赢利的)。签完解散协议后,公司一直还在从事生产经营而且不成立清算组清算。请问我(我是最小股东)能不能申请撤消已签定的解散协议?或多长时间不成立清算组可以申请撤
打算投资一朋友的小公司一起合作创业,所以有些入股的问题想向您请教。 我朋友的公司很小,从成立到现在经营将近一年的时间总共投入近4万元。我打算投钱进去一起搞好这家公司。问题是我这样投钱算不算入股,如果是如果那应该怎样做,做些什么才能使我享有公司的合法经营权和管理权? 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这样提问,也不知
咨询关于股份代持协议; 1.此类协议是双方签还是三方签? 2.签署此类协议需要注意些什么? 3.签署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才能确保协议有效? 4.请提供范本参详; 非常感谢! 我面临的是公司一位股东向本人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中的1%,并要签署由其代持的协议,请问这协议可以签吗有何风险?若签,需注意些什么?
我父亲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同时也是这家公司的副总经理,公司大大小小共有8个股东,原来我父亲占比14%,最大的股东(总经理)占比为26%,后来这个大股东要求股份占比51%,经过所有股东开会表决后,大股东实现了占比51%的目的,我父亲的股份也上升到了20%,但是关键问题我父亲的增加股份是没有在股东会议上提出的,而是
我公婆于04年以老公前妻的名义出资购买了5万元私人电站股份,并未告知前妻有以她名义购买此股份也未签订任何形式的赠与合同等,股权凭证一直在公婆手里。06年老公与前妻离婚,财产约定在谁名下谁负责。当初公婆以老公前妻名义出资购买股份只是为了避免产生将来作为遗产的股份转让问题,并非赠与。一直以来,其股份产生的分
我在一家私人珠宝公司上班 去年老板分了股份签了股份认购书 当时一共14个股东入股 公司总资产是200万 员工A配的股份是10万 他只入股了4万(其余6万股份为虚股每年配送1点2万) 员工B配股是10万 实际入股也是10万 去年年底的时候公司实现利润两百万 员工A分红得 5.2万 员工B得10万 今年老板要我也入股 也是给我配的10万 员工
我的劳动合同中有如下条款: 甲方承诺,根据公司效益,乙方可在农历年前参与公司妈咪宝贝项目的团队利润分配,妈咪宝贝团队提取年度项目利润的20%作为年终分红,分配给团队成员,乙方将获妈咪宝贝项目的团队利润根据各成员的贡献协商确定。 第十条 甲方项目如获得第三方投资,则乙方年终分红自动转为股份,乙方股份比例由
我有个亲人,他说他爷爷那一辈有xx银行的股票凭证,但一直没有怎么注意这件事,后来那张凭证已经丢了,想请问一下,他还有机会拿回他的股份吗?其实那张凭证也是在30,40年之前得到,到现在还有用吗?主要是关于香港那边的法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