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问下夫妻间如何界定共同生活?结婚后我们两地,没有房子,都是周内各上各的班,周末要么去我家住,要么去她家住,现在要闹离婚,婚前彩礼能否要回
实在受不了这样的生活,准备离婚,发现老公在外面借了很多钱,也有找生意合伙人借钱,可是借的钱拿去给小三花还有他自己去花天酒地,甚至借高利贷给小三买房,房子写了小三亲戚的名字,离婚的时候这些债务我需要一起偿还么? 很担心他会不会巧立名目编造理由,天啊,有人能来帮帮我这个可怜的女人么
婚后共同首付,写男方名字,房贷由女方(公积金)负责,生活开销由男方负责。如产生纠纷,如何界定?
由于有买第二套的打算,所以只写男方的名字,女方用公积金负责房贷,如发生纠纷,女方如主张房贷是她还的而要求所享有的大部分权益?男方日常开销怎么界定,难道需要留有开销证明吗? 另,如一方有婚外情,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光身出门?
我是武汉的,男方是河北的,我们没有拿结婚证,共同生活了十多年,请问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我是武汉的,男方是河北的,我们没有拿结婚证,共同生活了十多年,请问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我有个朋友的丈夫因病去世,生前据说在外欠了很多债务用于生意,而该朋友的妻子和家人并不知情,而当时借款时只是当事人两个人以口头形式借贷没有手续(可能有部分银行记录),请问作为妻子在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有无偿还其丈夫债务的义务?也就是说属于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求教:本人欲起诉江苏三级法院帮助邻居抢房,达成共同民事侵权,追究其连带责任,该如何办?
基本事实:本人邻居(以下简称岳)因向本人(以下简称王)求购王所有私房,即常州市北直街X幢X单元401室未成,仗着其亲戚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人的关系,肆意违法寻衅滋事,遂于2008年8月将上述房屋唯一外出通道,即四楼公共通道楼梯口用钢管、彩钢板等封堵严实,并强逼王同意与其一道合伙侵权,逾越违法底线,否则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