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房子是婚后所办,应算是共有财产,但是办理的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共有人上写的是单独所有,请问这种情况,房产还是夫妻共有吗?如果以后一方背着另一方将房子抵押或买卖?一方是不是就无法享有应有的权益?那的单独所有的意义是什么?
我们的房子是婚后所购买,我父母出资120万,有50万元贷款。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单独所有。现夫妻感情不和,请问如果离婚,该房产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不去和妻子分割? 由于购买的是二手房,现手中有卖方给写的已收我父母购房款的收据一张,请问可以作为分割财产时的依据吗?
目前新办房产证有一项:产权所有:单独所有 是否意味夫妻一方(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可以单独任意处置房产
我母亲与继父婚后买房,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产权标明:单独所有,请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那继父的子女是否也具有继承权?
婚前我父母出资一次性付款购买一套住房,购房合同写的是我一人的名字。婚后取得房产证也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后来由于只有丈夫的单位可以报销供暖费用,所以房产证更改为他一个人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下,这套房产还能属于婚前财产吗?还是我和丈夫共有的?因有父母出资是否不论房产证写谁的名字二老是否都在法律上都应享有这
各位律师你们好!请问:婚后买的房子,女方只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才去签了个名,在办理其他手续时女方都未曾去签过名。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而且共有情况栏为“单独所有”。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女方只有还债的权利,而没有房产权?这套房子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男方可以私自转移吗?
我和老公婚后购置的二手房,房产所有人只有老公一人,且共有情况注明为单独所有,请问这种情况房产还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吗?如果这套房屋办理抵押、担保、或变卖等手续,是否老公一人就能办理完成呢?盼复,感谢! 因为此套房屋是在老公工作所在的中行办理的按揭贷款买房,只依稀记得当时只在一纸文件中签过字,其它的手续
结婚后买房用妻子名字,且在房产证共有情况注明为单独所有,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买房用妻子名字,且在房产证共有情况注明为单独所有,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想咨询个问题,我在09年和我老婆共同在青岛买了一套房,贷款了42万,贷款20年,(贷款都是我自己再还呀)当时和中介一起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不知为什么房产证只有我老婆一个人的名字,而且房产证上竟然写的是单独所有,这里是不是有问题?(我没有同意这样写呀)现在我想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如何操作?此问题已经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