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借债购买大厅一处,离婚时协议全部债务有男方负担,大厅也在男方也归男方经营。现在男方不知所踪。银行准备起诉女方,理由银行债务属于二人共同债务。请问现在怎么办。银行的要求是否合理,大厅房产现在是两个人的名字。
刘平与丈夫有两处房产(价值60万),在女儿18岁那年丈夫去世了。三个月后,刘平的婆婆小姑小叔登门了,拿出5张丈夫亲笔写的欠条,共10万。刘平与婆婆关系不和,多年不来往。刘平知道,丈夫从末向婆家人借过钱,这一定是自己与婆家人发生纠纷时,丈夫生气时写下的,婆婆称如不还钱,将向法院起诉。 请问:刘平该如何维护
请问,女方婚后向她父亲借了5000元。用于因为她学车而从我父母处拿准备交付房贷的钱。这是男女双方共同债务么?(当时没有打欠条,是女方去借的)
我和他结婚快六年了,女儿四岁半了,我在女儿满月的时候就回到我母亲家,我和孩子就住在我妈家五年了,他把我们婚后买的房子私自卖了,卖房的钱他自己挥霍了,婚后不仅不给我和孩子的生活费,还问我要我的工资,不给就骂我打我,我想起诉离婚,他不离还拿出他私自借他人的借款条,要我还一半,我该不该还?婚后我靠我的工资
你好,他爱赌,背着我借钱去赌,去的拿了一半的卖粮款走了三个月,回来后和我协商离了婚,协议只说所有债务归他,房子和孩子归我,但之前一些债主把他告上法庭的时候,我为了监督他还钱,也签上自己的名字,离婚后,他因偷窃被抓,现在债主管我要钱,我该怎么办?我和孩子要生活,没有能力还,
我与妻子结婚一年半,从今年1月份到4月份的这段时间里隐瞒我,先后从外面总共借了近20万的债务,包括信用卡,小额贷款,合计达30万以上之多。妻子与4月底已经离家出走,我也报了人口失踪处理,其中借款金额最大的一个债主,具体金额为6万,已经通过法院起诉我妻子,我被做为第二被告人也被起诉,现在我的婚前财产房子,但有
婚姻存续期间,(我们已离婚八个月)丈夫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的债务(用于赌博),且利息高于银行利息好几倍。期间我并未收到任何传票及判决书,法院调取我工资详情,预冻结。请问我是否有承担债务的义务?法院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所负债务,离婚后女方应否偿还?女方怎么做才能不负偿还义务?
男女双方离婚,许多年后债权人起诉向男方追讨债务,将女方一并告上法庭,理由是债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女方觉得自己很冤,都离婚那么多年了,还能给自己招来那么大麻烦?女方很是不解。求助律师解答,女方应该怎么做才能不需要承担为男方还债的义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