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山本来是村集体的,由于山上的石头可以开发做水泥。水泥厂想买断我们村集体的山,就是开发若干年,把山挖平为止,估计要几十年或上百年,卖价是几千万,但是他们只给我们村民四百多万,就是四百多个人,一人一万。 部分村民不同意卖,有些人认为靠山吃山,没有山村民怎么活?而且村民喝的水也是山底下流出的泉水,万一把山挖了,风水肯定会变,以后我们子孙后代怎么生存? 村里有大部分人坚决不同意卖,如果要卖,给的钱也不合理,还有几千万去哪里了? 还有一小部分的村民非常支持卖山,带头的是以前的队长,因为他收了人家的好处,那么穷的一个村小队队长,如今竟然有能力在县城买房子。 这件事情已经好几年了,好几次水泥厂都想上山动工,都被村民阻拦,原因是:还没卖出去,凭什么来动我们的山? 可是经过一次两次村民阻拦之后,水泥厂那边请来了公安警察,开了几部卡车,带了几百号警察还有狼狗,试图上山动工,如有村民阻拦就抓。好几次抓了村民,后来又放回来。 我们村民并没有动家伙,只是找他们理论,他们凭什么抓人?我们犯罪了吗?我们想维护村集体的资产难道也有错吗? 如今镇政府还有县政府连市政府都支持他们水泥厂,我们该怎么办呢?
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的两种公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民集体所有,理应由一定范围内延续、继承的农民集体的农户代表(比如三分之二以上该农民集体农户代表会议来决定)行驶其所有权。 但是,多年来,政府、法院、党的机关等却一直
我想咨询下,农村山谷中的沙属于自己还是集体的,由于以前公路不通,现在修了公路,村里的沙子质量很好,我家的山有70年的林权证的,山边上的沙我有权自己卖吗?
因造铁路,房子被拆迁,铁路征用后,因为房子是两户人家的,还剩4分之三的地,也就是我们家还有半块地,这半块地属于国家铁路局还是农村集体的?谢谢!
现在的新农村道路建设,当地村官和地方政府,以国家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压迫老百姓交钱修路。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在南沙区农村人,村里把原本属于集体的一块地进行投标,在村民没有五成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投标
我在南沙区农村人,村里把原本属于集体的一块地进行投标,在村民没有五成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投标,算不算违规?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一个农村居民,现在有这样一个问题需要咨询,我家在我们队集体打谷场跟前,我们在场里垛草及收拾粮食已经几十年了,靠近我家边上的部分我家一直使用着,且打谷场的作用也没有丧失,现在我家一邻居要在场里紧挨着我家外墙修建房,我们不同意也挡了但没有挡下,我家的邻居在没有协商和通知的情况下私自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