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到2010年我在大连一公司工作,该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任何保险,我将该公司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最近公司诬告我盗窃公司财物,劳动监察大队以我涉嫌刑事案件为由中止案件审查。请问劳动监察大队的做法合法吗?
我昨天向劳动递交投述申请,投述1、请单位给我未签合同的补偿金1个月工资;2、请单位把09年已签的合同发给我;3、请单位给我08年到至今的周六加班费,把我的考勤卡提供给了劳动局。请问我什么时候才能有回音啊?现在还在职。 劳动监察的程序和时间又是怎样的呢?他们跟我们老板很熟,会不会不理会一直把东西押在那不办理呢
我上周已经在劳动监察大队申诉,今天他们打电话来说有争议的事情要找劳动仲裁,要我明天去监察那里撤诉,有这种说法吗?不能同时进行的?
饭店7个服务员突然罢工 要求我饭店给退还200元的服装押金和本月的12天的工资(共6000元)。我饭店以他们突然罢工,给饭店造成大量经济损失(1万元的定桌),声誉损失。拒给这些钱。现在他们搞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现在要对我单位进行罚款,我饭店现在该怎么办,能够不交罚款。(最好不给他们那些工资押金)给了他们
事情这样的去年我初三毕业没事做,今年四月份的时候,在报纸上看到有家网络代练工 作室收人.我就去了应娉,进了做台湾服务器的<永恒之塔游戏看挂<外挂>人员>工资为每 月1000加200奖金,公司规定上班时间为12个小时1天两班倒,有打卡的. 昨天晚上老板把我叫进办公室说我盗卖他游戏币我被开除了<绝对没有>本来就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