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课堂上因多次提醒学生未果,打了一耳光,现该生听力下降为左右耳各50分贝,若鉴定后与此直接相关,该教师该受到怎样的判决?
我的一个朋友跟两个工友一起吃饭,喝酒。喝醉后跟一个工友摔跤,工友被我朋友摔倒,踝骨骨折,但是当时另一个工友和我朋友都没有发现骨折,先回家了。发现后让他住院,并给了他医疗费两千。后来他别处治伤(私人正骨诊所),现在还不能下地干活。这是意外还是过失?怎么赔偿?协商解决注意什么?应承担刑事责任吗?
我是一午托中心的老师,一学生午睡时间太过吵闹,多次警告不听,我随手飞出手中的小木棍,原本只是想吓一下他,没想到只有约50CM长手指般粗的小棍刚好打到他的头上,还是棍子最尖的地方击中他,结果他的头部左侧破了只有半公分的小伤口,却流血了,我马上带他去药店处理,清理伤口上药。当时我以为只是小伤,没有通知家长,
我父亲是跟别人架电的,在一次电线杆上作业时,身上拴的留提取地面工具的绳子被一人骑着一辆没有牌照的摩托车绞进车轮里,由于摩托车没有及时停下导致我父亲从电线杆上被拽摔下来,后送医院抢救一个月后不治身亡,后经法医鉴定为高空坠落至颅脑损伤而继发颅内感染死亡。请问肇事的摩托车司机应判刑吗?
情况是这样的,我一朋友在和别人开玩笑的时候,由于开过头,两人争吵起来。我朋友就推了那人一下,谁知不小心摔成了脑溢血,医疗费花了8万左右。这样如果对方起诉的话法院会怎么判,能否私了。现在我朋友还在拘留所呢。赔偿的话大概多少,还有我朋友家庭条件很不好,不赔的话会怎么样?恳请各位专家帮忙。。。。。。
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故意伤人致死罪,该如何判决,最少判几年,可以取保候审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朋友在工作单位上班时,被害人夫妇找到其进行追打,情急之中朋友随手拿起桌子上的水果刀自卫,捅中被害人腹部,朋友请人送其去医院救治,自己去自首,后被害人失血过多死亡。据了解被害人性情偏执,怀疑妻子不忠,二人多次因此吵架,多人唯恐避之不及。我朋友老实本分,与其妻子相识仅月余,但并无什么交
派出所将一起案子定性为故意伤人,有法律效应吗?可我们明明觉得是过失伤害,一般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能改吗?派出所的定性要紧吗?还是说是检察院最后定?
今天学校领导决定学校所有女教师的产假减为两个月,请问学校的领导有权利决定女教师的产假吗?另外女教师的产假应该是多少?如果遇到寒暑假能不能顺延?麻烦律师们给说一说,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