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老夫妻,生有一子一女。老头系离休老干部,月离休金10000余元;老太系退休职工,月退休金1800左右。老太患有较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不时要住院治疗。 现老头为了把自己每月的余钱给女儿,向老太提出:各自的离、退休金,由各自保管使用。 老太不同意,称:各方的离退休金,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应合并使用。双方去世后,结余的钱款,再按子女的赡养义务的多少,分配给子女。 请问:上述案例中,双方各自的观点,哪个更为接近于我国的相关法律?
我父亲去世后,单位给我父亲一起发二十个月工资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还是属于他与继母的共同财产?谢谢。 作为抚恤金,我有继承权吗?我可以分到多少比例?谢谢
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通过遗嘱赠与子女,如果一旦夫妻中有一人去世,该遗嘱是否仍有效?是否可以修改?
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通过遗嘱赠与子女,如果一旦夫妻中有一人去世,该遗嘱是否仍有效?是否可以修改?
夫妻双方生活多年,只因女方工资一直低于男方在加上有病,家里也就没有什么积蓄因种种原因男方提出离婚,可男方手里还点钱再加上住房公资金,还有近十几万女方想要一点,可男方就是不给非说那是他的私有财产,请问他这种说法对吗?
男友有正式工作,业余时间教音乐有额外收入。我想问的是额外收入再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友说这份钱是流动的,属于他自己,他给不给要看他愿不愿意,是只有工资卡那部分钱属于夫妻共有吗?
我是再婚的女方,我有一个女儿十一岁了。男方大我九岁,也带有一个上大二的女儿。他婚前有房,我婚前也有房。现在我的婚前房产变卖,买了新房子。也就是我的婚前财产变成了婚后财产。我有工资,他也有工资,新房子是我的婚前房变卖后当首付买的。现在又用我的公积金贷款还款。他说以后他的房子全给他女儿,而我的这个新房子
夫妻双方离婚后,一人各拥有一套房产,但一方事后发现自己有一套房产是属于赠于他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公同财产,不能纳入共同财产分割 。只能对另外一套房产进行共同财产处理,但已签定离婚协议,是否可向人民法院重新进行财产分割。
律师您好! 我与老公婚前购置一处房产(购房合同上为两个人的名字),婚后办理的房产证上写的也是两个人的名字。现在双方协商想把此处房产公正为某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办理呢?
我和男朋友从06年到现在已同居将近五年了,他前四年的收入大概是每月三千多,目前的收入大概是每月五千元,而我的平均收入是每月一万元以上,但是我们的感情很好,在花钱方面从不分你我,日常消费全是由我支付,去年我买了一辆价值二十二万的车,车主写的我的名字,2008年他的家里人付了三十万首付款为我们买了房子,房主写
您好。我与我的丈夫1996年登记结婚 已经结婚15年了 现在因为感情十分不合要离婚 女孩15岁 男孩12岁 请问如果婚后两个孩子都跟着我的话 财产如何分配 还有孩子的赡养费呢? 是否孩子跟着的一方分到的财产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