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朋友.他21岁.没有犯罪前科.到学校盗窃了5次.金钱和物品.价值差不多5000多吧.是在2个不同的学校.4次在学校宿舍.1次在教室.都被监控录象给拍下来了.是在最后一次去盗窃的时候被逮住的.最后一次没有偷到东西.现在被取保侯审了.在看守所呆了一个多月.可是警察只问了他一次.他也没有全部交代.只交代出了1000多的东西.但是警察知道他盗窃了5次.他父亲拖人找关系弄出来的.请问他的事会怎么样.可能会被判刑吗.会判多少.怎么样解决这事.
我是祁县的学生.我在宿舍时用好记星听MP3,被副校长没收了,他说高考后归还,但至今仍然没给我。我想知道学校有权没收和保存学生的用品吗。毕竟这个好记星价值1000左右,不是小刀小笔等丢了也能算了的东西。 还有就是现在要回,他一直推说没时间,已经要了78回了,就是不给,请问他对吗? 我该怎么做?
学校宿舍管理人员没收我们的私人物品、虽然学校有说我们不可以带风筒、夹板等物品回宿舍,但是,他们这样没收是否合法?还有,平时我们进入校门时,学校的门卫或老师会搜我们的书包、行李等,这样又是否合法呢?如果,我要告学校,需要怎么做(有哪些程序)?
因为违反学校防火条例将我的插排没收了,但是我去索要的时候学校却不予以归还,说必须要班主任出面才归还,而我们班主任却说她不管此事。请问学校这么做是不是违法的?
学校里检查大功率,说杜绝火灾之类的,我们的大功率电器都藏到柜子里了。老师在寝室走了一圈之后,接着把柜子打开了,(我当时想反驳他。可是又觉得不好),结果把我们的电器全部没收了,我能要回来么?通过什么途径?
头几天,在大课间期间,校园内有一些废纸,学生们捡到垃圾堆上点着了,两名同学在玩耍的时候,甲学生拿着长棍子挑着塑料袋烧,乙同学拿着短棍子在接火,甲同学不慎将乙同学的手烧伤。出事后,学校积极联系双方家长进行救治。而现在乙同学仍需用药,一直要求学校进行调解,但甲方认准甲方家长认为在学校出的事,学校应该承担
学校学生在校时因参加校活动使大腿粉碎性骨折受伤,校方在支付医疗费后,把该名学生的保险费转如校方的帐户并没告知该学生的监护人。请问学校能那走该学生的保险赔偿金吗?过了一两年学生要取钢板了,但是该名学生已经毕业了。学校是否还应当继续支付医疗费用。
以外出实习为名义,把在校学生弄到外地打工,并承诺工资在元宵节回来结算,可并未将工资给学生,并强制从工资里收取所谓无中生有的“学费”. 再加上校长那些“后台”,弄的我们学生束手无策,因此来求助于法律,还望法律能给我们帮助,还我们一个公道,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