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在长沙10年7月购买了一套50平米的二手房,房屋合同金额是29万,(当时已签合同),我已付定金13万给卖家,余16万待房产证下来过户后再支付,11年2月房产证已到卖家手上。问题就是现在国家的二手房政策有变,二手房屋未满五年交易营业税上调的很厉害,税率为5.5%,因此卖家要多支付16000税给国家,卖家不愿意支付,
您好,我父亲的房屋是买来的,但是当时的转让合同丢失,目前没有任何书面证明该房屋属于我们的,但是我父亲的户口本上的地址写的是这个房子的地址,请问这个能作为凭证么?如果以后拆迁,我们能凭户口本的地址作为证明,证明该房屋属于我们么?谢谢
家里共有5个兄妹。父母住的是公租房,承租人是父亲的名字。共有3间房,一间是父母住,户口本上是我大哥、二姐、小妹和父母的名字;一间是我和老婆女儿住,户口本上是我们一家三口;还有一间是三哥一家住(三哥一家在十年前已经搬走),户口本是三哥一家三口。现在父亲去世了,母亲想将承租人想变更成我大哥,大哥二姐和小妹
我现在想租一个地方,租期为十年,装修投入得100万。我想知道如果我经营刚两三年这个地方就要被动迁,那么对于我装修的投入,能得到多少补偿呢?因为这个问题不清楚,所以我现在迟迟不敢租。请专家们给我指点迷津
我家正在营业门市房要动迁,想问问补偿标准是多少?营业损失怎么办?如果回迁,面积差额按什么价格算现在面积长13米,回迁后15米如果这样我应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农村土地及房屋继承问题。具体情况如下:父母是农民,父亲已经过世,母亲年纪也越来越大。家里刚建了一栋楼(原来是村,去年刚转为社区),没有房产证,另有2亩多农田和果园(村里80年代将土地承包到户,目前县城扩展,很多村民已经被征收或卖掉很多农田和果园)。我本人户口因01年读书迁出,现在
律师您好,我有一件事想像你咨询一下,我现有承包的苗圃地,合同到2016年到期,现在政府要征用这块地,
律师您好,我有一件事想像你咨询一下,我现有承包的苗圃地,合同到2016年到期,现在政府要征用这块地,我想知道怎么个补偿标准,我通过网上查询到时按每平方米30元补偿。省林业厅是要扣掉30%吗?那苗圃地上树苗怎么办,是由征用方负责,还是我们负责呢。 3月1日就要征用
2001年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方为规避税费要求签了阴阳两个合同,一个房款10万,一个房款6.5万,买方按10万付房款取得该房屋及房产证。因当时土地证待办,卖方曾几次催促买方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均不愿办理。合同未规定违约责任,但约定该房屋自合同签订之日再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2006、2007年间办房地合一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