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泡温泉时摔伤了,住院二十天,医院还要我休息三个月,这期间公司给我发了工资,我起诉温泉的时候也把我领工资的表交给了法院,现在温泉说我领了工资不存在固定收入的损失就不赔偿误工费了,请问我能不能主张误工费呢?要是能主张,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简要介绍:甲、乙约定由乙在丙所有的某外墙上进行宣传广告制作,因甲没有与丙事前达成相关事宜,致使乙在制作外墙广告时遭丙殴打受伤。此事经当地派出所调解(丙负完全责任),并赔偿了乙医疗费。 问题:这种情况下乙还能继续否向甲主张违约责任,要求承担误工费损失?
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和生活费!!我能不能只赔偿误工费不赔偿生活费!
伤者出院后医生建议休息3个月!要求我赔偿误工费,这方面我可以答应赔偿! 但是我赔偿误工费用是是伤者入院前3个月的工资!请问我可以不赔偿对方这3个月的生活费用吗??
由于两人打架,我在中间劝架,被其中一人用滑板车击伤头部,造成我头部一个肿块和一个3厘米的口子,经医院看了一下没什么大事。当天就回来了,但是我觉得头很晕,一个礼拜不能上班。但对方只赔给我医药费,不赔误工费,请问该不该赔我误工费。
我爱人今年50岁.病退后在一个早市干个体.有押金收据和每季度的交费收据可以证明.每月能赚2000元以上.2010年8月在大街上被车撞伤.肇事方负全责.现在.我爱人想出院.不知道误工费怎样算?因为她有退休金.个体这块咋办?谢谢!
我是开出租的,上星期与一辆电动车相撞,对方腿部肌肉受轻伤,骨头拍片结果显示正常。医生建议其卧床休息一个星期并开了草药去敷。现在对方要求我赔付误工费并要求再次到医院拍片复查。对方称其是酒楼经理月工资是2800元。请问我应该怎么赔付其误工费?对方要出具什么证明?
我是山东临沂人,今年1月25日出的事情,小腿骨折。2月份赔偿标准是57元左右,8月份以后修改后赔偿标准37元左右,我的法医鉴定是11月12号拿的。我的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按照那个赔偿标准?
车祸中胳膊脱臼并带有轻微骨折,医生说需要住院治疗,我是在家务农的农民,请问我的误工费应该怎么算?要算多长时间的?
辆车轻微事故,对方全责,对方保险公司已经定损,维修费用是我垫付的。现在找不到对方,保险公司不能直接理赔,需要起诉。因为修车、去交警队、去法院花了不少时间,能不能在追讨维修费用的同时要求误工、交通方面的损失?
误工费赔偿必须要完税证明吗?其他一些不能做为实际收入证明吗?
保险公司赔误工费必须要提供完税证明吗?人家单位是集体上交的税,没有个人的明细,打不出个人完税证明怎么办?难道不可以用代发工资的银行3年的银行明细单或是社保局打印的社保记录单来作为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