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行为属非法购买?那种行为属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发票?
我的朋友因涉嫌购买仿造增值税发票,到了检察院又退补回公安了.我去问了公安局的办案人员是说我的朋友帮其客户购买的票主观上不知是仿造的,检察院认为要以虚开来增值税来抵税定罪的,票额30多万,税款为四万五千多,他的客户还没进行抵税,我的朋友是他的客户让他去购买的,他是在帮忙,在量刑上是否会对他轻点.就从本案的金额看您
朋友介绍别人虚开了15万元带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税费是不到一万元,朋友的好处费是不到一千元,请问他会被判罪吗?会判什么罪?
花7%比例购买几十万元票面额度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税,请问是犯了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还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财务部门凭证上有增值税发票,销售明细表,进出库单据,销售明细表和增值税发票上名头相符,但销售明细表和进出库单据不符,造成虚开,会计不知情且销售明细表上有财务部门领导,销售相关领导和会计签字,发票由会计开出,这样的话会计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现已刑拘15天。
如题,在实际办案中,往往开票方和最终受票方不是直接联系,中间有很多介绍环节的利益链条,而且办案中往往也只查到开票方和受票方,中间环节的链条缺失。另外很多中间人钻司法解释没有涉及的漏洞声称自己是让他人给他人虚开,不构成犯罪,而实际他是从中获利的一种介绍行为。那么如何从证据上认定他人是介绍?专家们能从证
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发票和非法购买增值税发票,二者如何认定及区分?如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