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北京市户口,女方外省户口,结婚6年有两个孩子(均为北京市户口),现因感情问题协议离婚。两个孩子各自抚养一位,因考虑孩子上学问题,想将女方抚养的孩子户口暂时归到男方名下(北京户口),这样是否可行,有何影响!
您好,由于和男方感情不和,平时使用家庭暴力。已分居一年多,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已经起诉至法院离婚,法院判决不同意。准备继续起诉。现在孩子3岁多,还没上户口。我的户口也没变一直都在老家。过去一年多孩子一直跟我在老家父母一起呆。平时他从来不打钱给孩子也不过问孩子。双方都想要孩子,现在年终了来我家非要给孩
男方出轨。被我捉在床上、但是没有照片证据 孩子22个月男孩。结婚时就在婆婆家住 随后1年有孩子我就在娘家住一直到现在 我们两地分居半年多 他家是农村 家里就一个老母亲还有他自己 他没工作 出去打工 母亲腿脚不利索 年轻时出过车祸。还有腰脱 帮我看不了孩子 我就一直住在娘家 孩子的户口随我在我母亲的户口本上 我娘家
我和她是前年6月份结的婚,婚前她说要5万块说是买车的钱,不给的话不结婚,当时就给了,但是也没有证人或者财产证明什么的,钱直接存在了她的名下,但是结婚后她直接拿到她娘家了,我根本就不知道,后来才知道的,结婚时又给了3万5的彩礼钱,去年6月生了一个女儿,现在她感觉过着没意思了,要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条件是1
我表哥和嫂子离婚了,孩子被判归母亲,法院让判决书下来后半个月提起诉讼,但是我哥又不在家,请问半个月过去后再提起诉讼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吗?
现男方要求离婚,自愿离婚孩子归女方(孩子男孩,5岁),但男方父母要求在离婚协议上注明如果女方改嫁孩子归交还男方抚养。是否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