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温州龙湾区蒲州街道的一位农民,现在这个街道就除了我们这个村没发下来以外,其它的村全完部发下来了,村民去市、区、街道想要个说法有些还被这些政府部门关了半年之久,土地被征用补偿费和安置费一直就不给发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办,政府这么腐败,我们去农民何去何从啊?
我们哥俩,我是老二,大哥先结婚住在老宅,宅基地是8分大,宅基地本子上是我们父亲的名字。我同村有个光棍舅舅,等我结婚后父母就让我住到舅舅家,宅基地3分,宅基本上是舅舅的名字。父母觉得我们宅基地小就让我多种了5分耕地。我常年在京打工,地一直父母种着。舅舅的养老送终是我们哥俩和父母共同料理的。后来父亲也去世
我们公司旧村改造中牵涉到青苗补偿问题,在土地收储后需要交到国土局一部分青苗补偿费.但是在收储前村长提出支付青苗一年的租金,原因是说耽误了一年没种庄稼.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这个费用要的合理吗?
呼市的简易二楼拆迁有补偿费吗?没有房本,就有所在地的大队出的证明,住够几年就有补偿的权利了? 谢谢各位律师了
我家土地和荒山被部队征用,镇政府将补偿款的10%,按每家占地亩数补偿的,其余部分全由乡镇占用数年,2010.12月决定将其余部分补偿款下发,可现在按全村村民平均人数分配,合理吗?多谢!
各位专业人士你们好: 我是山东泰安房村镇一农民,本人于2002年承包农村村委会4亩耕地,承包期限为30年,至今才七年,现在在承包的土地上,因为国家基建新修铁路,正好征用了我的承包地,国家征收的土地补偿费用,对我的补偿费用中我有些问题想请教贵方.主要是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中的安置补助费,我查询到的土地管理法中说的原文为按
我家有六口人的地份,当时家庭承包土地合同30年不变,六口人为:父、母、长女、长子、次女、三女,现在人口有变动,长女已逝,长子娶妻生子,父母的户口本上的人为:父、母、长女之子、长子一家三口。次女及三女的户口已迁出。现在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应如何分配?长女之子、长子妻儿、次女、三女中谁应分得补偿费?该如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