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鹤壁市达威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全体员工,达威公司是以生产手机接收信号设备的公司,2010年6月,公司完成了最后一批订单后,所有高层管理人员集体蒸发,所有员工在漫无目的的等待了半个月后,公司人事主管贴出放高温假的通知,通知明确写出如下几点:1、高温假期间员工工资照常发放;2、具体上班时间等待通知。9月份时公司经理到鹤壁,提出在郑州新成立了“大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并告知员工可以到大通公司继续任职,不愿意去的也不勉强。期间,只有少部分员工到郑州就职。 公司总经理刘平堂先生自鹤壁达威公司解散至今,一直不曾露面,而且鹤壁及郑州的所有员工在达威公司通知放高温假起至今没有发放过工资,鹤壁方面的劳动保险也不曾给予正常缴纳,已拖欠至今! 公司所有员工与达威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均未到期,我们想找新的工作,但新单位均以劳动关系必须转入新公司为由拒绝我们任职,而在达威公司负责留守的行政部负责人以自己不是人事部门的人为由拒绝帮我们办理离职手续,导致我们就业困难。没有工作我们就没有收入,没有收入我们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困难! 期间,我们全体员工104人曾到劳动局反映情况,劳动部门以找不到公司负责人为由建议我们直接通过法院起诉,我们将准备齐全的资料交到法院后,法院又以种种借口,迟迟不肯立案。
我们5个人,全部都属于某公司的正式员工。我们进公司最早的是2010年2月3日,最晚的2010年6月进的公司。我们都是按照公司领导口头上的规定完成了三个月的实习期(第一个月无任何工资,第二和第三个月每月800元整的实习工资)。进公司面试时,领导人员告知,第四个月转正后工资为800元底薪+200元绩效+100元话费补助+100元生活补
我是一名刚踏上工作岗位的大学生,今年11月15日正式在郑州一家网络公司上班,面试的时候,经理说试用期待遇是800元/月,包吃,试用期为1~3个月(根据个人能力定);由于只是试用期,所以就没有跟公司签订任何就业协议。 到了一个月了,该发工资的时候,经理却把开始说的800元/月改口成了“只保障基本生活费用,不要期望太
律师您好!我朋友在一间私人开设的未注册的小工厂上班七个多月,该工厂几乎每月拖欠员工的工资,且押扣员工工资达一个半月。前几天,我朋友因为追讨欠薪与工厂老板发生冲突,我朋友向工厂提出辞职,但工厂不愿意马上支付所欠的近两个月的工资。请问我朋友可以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吗?该工厂未与
我们单位六七个人的十月份工资拖到现在都没给发,每次去要都以没钱为借口。还有个别的半年前的都欠着的。昨天去要他还是不给,还说非得让我们去劳动部门告他他才给,要不这工资就别想要了。无奈之下,我们只好搬走了他的电脑,六个人搬了三台。当时他不在办公室,但是我们给他打电话通知他了,他也同意我们搬,并且电话录音
总公司在江苏,分公司在福州,分公司员工的工资是总公司发的如果要把分公司的人员的社保转到福州,那工资是
总公司在江苏,分公司在福州,分公司员工的工资是总公司发的如果要把分公司的人员的社保转到福州,那工资是要在福州分公司发吗?目前福州分公司只涉及到印花税问题,如果转过来后请问要涉及到什么税呢?
2010年7、8月,因为电信要换承包老板,导致这两个月的工资一分没有拿到,9月份到12月都是新的承包老板发的工资,那我们7、8月的工资呢?原来的老板跑的找不到,电信公司居然说不管他们的事,是承包老板的问题,要我们自己去找老板要,这就是所谓的国企,自己找的承包商不发工资给员工,还说不管他们的事。请问下,这个工资
我是一名幼儿教师,在园工作一年半个学校,现在学习结束我该拿回7月份和元月份工资,可老板说你明年不到回这上班,7月份工资就没了,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