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被征用,要开发成小区,建住宅楼。说要还4套住房,可这4套住房应该归谁呢?家里我外公去世了,外婆本来是跟大姨,(我外婆有3个女儿,2个嫁出去了,我大姨招的上门女婿)前年,我大姨也不幸去世了。大姨有一儿一女。 本以为这4套房是分给我外婆,我大姨父,他儿子和女儿,四个人,一人一套。 结果现在生产队说这四套全是分给我大姨的儿子的两个儿子的(两个一个婴儿,一个上幼儿园),一人二套。这样合理吗?
我弟弟是农村户口,无房,准备申请宅基地建房,村里面已经审批了,可镇土管所不审批,说他们那里已经被市政府规划了,请问土管所不审批违法吗?
各位好。 我家在09年以前是老房子,村里整体规划把老房子拆了重新建新房,结果新房建起不久家里飞来横祸全部倒塌,父亲因此去世,当时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都没下来,村里当时递交的申请只有村里的盖章和镇上的盖章,县里还没有盖章,由于经济原因一直没有盖起来,我母亲户口已经迁出本村,我上完大学之后将户口(非农户口)
我家土地使用证东西16米,南北30米,现建房南北超出1米。现在有村民想起诉我。请问他有权利起诉我吗?谢谢! 他是个人有权吗?像这样法院一般怎麽判呢?谢谢!
妈妈是再婚人员,她离婚后,户口就在前夫家里,他们是农村户口。 1、妈妈离婚后,是不是她不想把户口迁走,他人是无权把她的户口迁走的? 2、她有居住权在前夫家,她能不能自己申请宅基地自己建房和他们分开住。 3、如果她前夫家拆迁,她能否要求赔偿款?
我和母亲是城镇户口,我的的继父为农村户口,其下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办理了分户,2005年继父和其小儿子申请了宅基地90平米的二层楼房,不过实际是大儿子盖房,事后小儿子的户口迁出了,迁入他老婆的村,小儿子一家在其老婆村改了90平米的二层楼房,今年也就是2010年大儿子申请的90平米也批下来了,实际就是归小儿子盖房用的
我家1984年在本村宅基地建房时 后方超出2米多属于邻村土地 当时和邻村村委说过 他们村委当时同意让建 1998年 我家重建楼房后 又多出占1尺地方 因后面邻居不同意 不让占 后经调节 当时在他们村委调节时说 房子也盖了 该赔偿你多少钱 赔偿你 当时在那里签了协议 交由他们村委保管 但是当时没想到 自己也没多留一份 现在邻村
我是61年出生于盐城市圩洋村,系82年退伍回乡残废军人。多年来多次向村及上级领导报告要求解决建房宅基地,可他们答复市政府对圩洋村并不再安排宅基地,作为土生土长的我,难道要一直靠租房过日?如今一直上访,现在村里说补贴个十来万给我买经济适用房···我也不知道到底法律相关方面对这个是如何要求的,还想咨询有关专
我奶奶在十几年前将祖宅交给了我家,那时国家没有要求每户办土地使用权证,我家祖宅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来由于祖宅太破旧,我家便在那块宅基地上重修了房屋,奶奶便和我家一起住在那个新房里,并直到1997年国家要求补办土地使用权证时才补办了,并把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名称登记为我爸了。 前几年由于房屋老旧问题,我
户口迁出且房屋倒塌多年(但有1981年发的宅基地使用证),本人又未居住此地,现在此地正待开发,本人想回原出生地用父母亲(但都已去世)的宅基地使用证建房,当地村民不同意,要本人重新购地才能建房,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