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今年50多岁,在农村的一家这有10个人左右的私营工厂打工。2011年02月20,工作时不慎将左手压到机器里,造成严重粉碎性骨折,经这几的医疗抢治,医生已确定无法复原,造成左手四根手指切除,手掌严重变形。 这个工厂没有营业执照,发工资也没有工资条,老板已拿出叁万余元医疗费(老板亲自去医院交的钱),现在老板没有再继续拿钱的意思。而我们一家人在农村,对法律不懂。 无助!急!急! 下一步,我该怎么办? 我母亲能得到赔偿吗?能得到哪些赔偿?
八级工伤,2005年时受伤的,当时劳动局赔偿过一笔费用的,但因继续留在工厂上班没跟公司作过赔偿.现要跟公司作一次赔偿,请问大概会得到多少赔偿?最重要的是现在的赔偿要减去当时2005年劳动部门的赔偿费用吗?请详细说明.谢谢,补充一下,是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的.
我父亲1996在工地工作,是临时工,工作时由于不慎受伤,最后法院判定为6级伤残,公司每月发工伤补助626元,没有交养老。 现在我父亲56岁,希望办理退休手续,医院也做了相关的医疗鉴定。我们也咨询过关于养老金缴纳的相关部门,可以一次性缴纳一笔钱,办理退休。 请问以我父亲的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办理工伤退休,
我一家属在成都打工,不辛刚参加工作六天就在工作中右眼被射钉枪打伤,后经送医院进行治疗,三个月后去医院复查,复查结果是右眼内留有异物(该医院说该异物已不能取出,即使做手术也会存在很大的风险),而且手术后右眼视力明显下降,医院证明为右眼校正后的视力为0.5,因眼睛里残留了异物,我方担心今后眼睛有彻底失眠的
我是1987年,在一次工作中受伤致残的,直到2010年才由省教育厅批准为“公伤五级”的,受伤时间是“1987年”,求问:伤残抚恤金应从1987年起计发还是从2010年起计发?当时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因公致残后不能完全适应教学工作,要求分配一项力所能及的工作未果,92年由县教育局批准休息,扣20%工资,从
十年前在工作单位里受伤,致使工伤六级,后来一直在单位里正常工作,现在与单位解除合同,但单位里没有给个赔偿付款说法 ,我已经申请了仲裁,我现在想问的是,仲裁后会不会裁决给工伤赔偿给予打折,我一直确立不打折概念,如果打折我该怎么办.
我丈夫在单位买断后又回愿单位工作,在亚美尼亚现场工作,据说下班15分钟后突发脑出血11个小时没抢救过来死亡,这样的情况应不应按工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