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妻因病去逝,我有一个十五岁的女儿,现在我再一次结婚。现在的妻子有一个六岁的儿子,其儿子的监护权在她前夫那里,请问我和现在的妻子是否还可以再生一个孩子?另外如果我们不再生孩子而把她的儿子监护权征取到我们俩这里的话,她儿子的姓是否可以改为我的姓?谢谢帮助!
请问再婚妇女所带的子女是否和自己的继父与母亲一样,在当地村里拥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母亲再婚后,带我一起嫁到继父这边的B村,本人的户口全随母亲由A村迁至B村,但村里却是对我不公,A村村民所能的享受的权利我一概无权享受,可所尽的义务全都要尽。只因我是母亲所带过来的子女,所以村里给村民都办了医保卡,只有我村里不负责办理。年底村里分钱,也只有我一个无权享受。起初我连选举权都没,我继父不服,上
离婚后,我带着女儿嫁到婆家,并和现任丈夫又育有一女,我丈夫是初婚。现在婆家碰到拆迁,请问,随我一起嫁到婆家的女儿(目前未成年)是否是拆迁安置对象。同时由于我丈夫是初婚,他办了光荣爸爸证,那么小女儿是否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在再婚后,男方叫来子女写好了分家书,现在男方还没去世,男方子女就叫继母搬出去并要求继母拿出男方的工资卡,并说要把房子出租出去,请问这样的做法合法吗?请问在继母不认识子的情况下,男方子女叫继母签下的字是否具有法律效率?
我父亲1954年去世,有4个子女。母亲1977年12月再婚。继父只有一个女儿,79年7月死亡。母亲再婚时,我们4个子女都已结婚。尽了抚养义务。日常生活照料,住院护理,养老送葬。继子女是怎样认定的,继父没有亲生子女,我们4个子女是否可认定为继子女。我继父有1个侄子,过节过生日都来看我继父。我继父2008年去世后,侄子说继
我和他都是再婚,结婚时他的孩子跟前妻,我的孩子跟着我,后来孩子的爸爸把抚养权要了去,现在我俩都没有孩子的抚养权,请问我们还可以再生一个吗?
律师您好:父亲去世多年,年迈母亲健在,5子女及母亲共同签订协议并签字,如下:由其中一女儿赡养母亲,母亲将现一套住房给她(注:该房屋为父亲单位所分,父亲去世后母亲买下其房,房写母亲名字)。现5子女反悔协议,认为房屋母亲只有处置自己部分的权利,父亲部分仍需分割。现在母亲欲立下遗嘱将房屋赠与其中赡养她的女儿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可以获得子女的抚养权,男方在经济上和对子女的教育上都不是和好,想咨询下女方是否可以获得子女抚养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