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工因为做重工而导致在工作现场心脏病发作,该公司需要负一定的责任吗?该不该负责一部分的医疗费用?
我父亲今年52岁,在工地上班时摔下桩井里受伤,桩井15米深,现在人还躺在医院治疗,进医院的症状基本是:1,脊柱多处移位,一处完全滑脱。2,四根肋骨断裂 ,其中一处完全断裂。3,肺部挫伤,有积血。4,头皮损伤,全身软组织多处损伤。 我父亲是2009年5月9日摔伤的,现在两个手术已经做完了。刚刚抽线。 工地方
脸部因为工伤留下一道疤,但是不是很明显,可是喝了饮料酒之类的东西就会很明显,如果工伤鉴定没有等级,能不能要求公司赔偿,现在还只有20岁 治疗期间医药费都是公司出的
事情是这样的:我亲戚在农村,他们村里邀请些演出团去表演,一个包工头承担了搭戏台的工程,之后那个包工头找到我亲戚,叫他去帮忙搭这个戏台。表演过程戏台都没有出问题,表演完后,别人在拆戏台的时候,戏台倒下砸伤了人。我想请问您,这样的情况,我那个去帮忙搭戏台的亲戚要负什么责任吗?如果要负,程度是怎么样?
律师老师您好!请教一下,案件是这样的,我盖小房子,请了一个老师傅,老师傅再请一个老师,哪个老师把他的老乡叫过来盖房,中途盖房子的时候哪个老师的老乡从平台上摔下来,手脚骨折,医药费手术费加起来要4万多元,我也帮他垫付1万多了,现在哪个工人在法院里告我三人,告我是连带责任,告老师傅还有哪个老师是被告,现在
想请问一下 ,我家里是农村的 后来因为我读书原因把户口迁到城市了,后来我妈妈的也迁出来了,现在占地占到我们那里 我们有土有树木 有房子 可是没有户口, 请问在法律相关条件规定下 我们这种请款该怎么赔偿呢?以前不是说三十年田土不变吗?
我母亲在上海长宁区有一处私有住宅,房产证为我母亲的名字,现母亲年事已高不方便一个人在上海生活,故回到江阴老家在两个儿子这里轮流照顾。目前我母亲的意思是,她也不打算去上海住了,想把上海的这套房子卖掉,然后让两个儿子平分,可我哥(即大儿子)不愿意,并在母亲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母亲的身份证,房产证等东西全藏在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 ,不小心给伤到了手,两个手指错位,一个有些骨折,但是都接上了,这个也不知道能凭上等级不能?我想咨询的要是凭不上等级,能得到别的什么补偿吗?单位里给报了工伤,治疗是单位出的钱,我想等康复了就不想在这个厂里工作了,所以想咨询一下。希望能得到回复
我是1987年,在一次工作中受伤致残的,直到2010年才由省教育厅批准为“公伤五级”的,受伤时间是“1987年”,求问:伤残抚恤金应从1987年起计发还是从2010年起计发?当时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因公致残后不能完全适应教学工作,要求分配一项力所能及的工作未果,92年由县教育局批准休息,扣20%工资,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