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身故之后留下2间房子 我们姊妹7个 当时母亲说房子留给我2哥姊妹们都知道,但是没留下遗嘱 后来我和我2哥一人住了一间 我和爱人同是铁路职工 我大姐和大姐夫也是 2姐是学校教师 我妹妹也是铁路职工 大哥住在宝鸡 3哥去世有一子 现在我想要这两间房子,请问可以要到吗?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还有要是打官司的话我的胜算有多少?
我奶奶死后留下了一个独院房子,我爸在我奶死后在这个地方上重新盖的房子.现在我爸弟兄三人让我爸给他们一人5万块钱.因为家里没钱,所以拿不出这笔钱给他们,现在他们要起诉我爸.我想问问这件事通过法律的话,应该怎么解决? PS: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奶的名字(我奶已经去世),土地证上写的是我爸的名字.我们家已经在这里住了十几年
我爸爸的姑姐生前与我们同居住了最后的20多年,其无继承条例中规定的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几个侄儿还在生。现政府在其过世后,仍有一笔房屋补贴的钱给予她,她并没有立下任何的遗嘱,请问该笔钱应该如何继承?如何证明这个继承关系?
房屋遗产是否可以直接过户给买方?子女放弃继承,母亲处理房产是否还需授权?
父母一房产(父户主),07年父亡,现在想卖房子,是否可以直接过户给买方?需要办哪些手续?如果我们子女直接办理放弃公证,在不变更户主的情况下母亲自己是否有权利处理房产,是否需要我们子女授权?
老人去世,留有房屋一套。有四儿一女。小女儿和老人一起住。现家庭协商,房屋给小女儿一半。剩下一半,再由四儿均分。而房屋让小女儿住,小女儿出钱,分给四儿。去公证处咨询,只能签小女儿继承,其他人放弃的公证。房屋才能过户给小女儿。但我们想签那种继承遗产的公证书。不同意签放弃。可以有什么公证方法,既可以把房屋
老人的房屋,两套,一套60平米,一套58平米。老人病故,有5位儿女,但是一套60平米房屋是大儿子的房本,因为这套房屋其中26平米是老人的当年的拆迁房平米数,剩下的40平米老大拿的钱,房本就写的老大的名字。而另一套58平米是老人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老大是否有权再平分剩下的这套58平米房屋的资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