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是三年级学生,课前在球场与他同学抢篮球玩,不小心撞倒球场边的花坛角上,造成面部左眼下角裂开三个小口子。事发后,校长就把他送到村卫生所简单处理包扎一下,就通知学生家里七十多的爷爷领回家,医药费都没出。现在造成孩子脸上有伤吧。请问责任是孩子爷爷负全责、还是学校和老师要负责任、、、、注,孩子是留守学
我儿子在成都龙泉一家私营企业上班,住在厂里,5月20日下班后外出购物,搭乘同事电瓶车,撞在路边垃圾桶上,导致右小腿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后需休养一段时间,期间厂里不给工资,(基本生活费都没有),不再续交社保,不报工伤,总之厂里一概不管,请问,他们厂里这样做对吗
我儿子在学校里读的是幼儿园(简称学前班),有一天在学校里出了意外的事故,左腿摔断了,结果在学校里的监控录像查到,是我儿子在爬拉杆的时候摔下来了,结果给腿摔断了,请问这责任是谁的?学校和老师要负责任吗?
在工厂上班期间,被车间里的机器轧道脚,现已经截肢。伤者目前还在医院就医,但工厂拒绝提供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支付,并且推卸责任。请问工厂是否该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几方面?如果要走法律程序,如何进行?迫切需要得到解答,请各位律师帮帮忙!
上班期间因工作脸部受伤留下疤痕,厂里应该给予赔偿吗?谢谢请给
上班期间因工作脸部受伤留下疤痕,厂里应该给予赔偿吗?谢谢请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