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户口是在海南省万宁市国营东兴农场,已婚未育。丈夫户口是广州市的,属再婚,并已在初婚育有一儿。本人多次证件齐全往万宁东兴农场计生办办理〈二孩准生证〉(因孩子出生后须入广州市户口以便长大入学),但东兴农场计生办一定要以超生并交罚款才给办此证。本人夫妻属符合办〈二孩准生证〉的有关政策。请问
女方再婚前育有三孩,前两个属合法生育,第三个超生已缴纳费用,三孩户口都在第一任丈夫家,未办迁移。丧偶后与现任丈夫育有一孩,该男方离异无孩。现普查上户被计生办告知再婚生育的一孩属超生,要缴纳一万八的费用才允许上户。请帮忙分析一下,谢谢!再婚生育的一孩属超生吗?
我离婚时;有一个孩子,如今我再婚;爱人怀孕了,我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开证明,证明我跟现在的妻子是第一胎;可他们不给我开,说我们这是第二胎!请问;我这算第二胎吗?
第一次离婚时 小孩判给了我,后来再婚后 在小孩18岁那年又生育了一个孩子,男方之前也有一个女儿已经成年判给他前妻的 如今小孩已经6岁了 还没有报户口 人口普查过了 但是去公安局说要罚款10W才能带小孩报户口,我身体不好一直没有工作 老公一个月大概3000不到 这个罚款力度我们实在承受不起 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报上户口
两位老人70多岁的时候走到一起,结婚六年后,丈夫去世,妻子83岁。丈夫留下一套住房。丈夫膝下三个女儿两个儿子(不是这个妻子生的)。 问,这个83岁的妻子` 是否有权继承丈夫的财产`能继承多大比例。
都是再婚,婚后14个月买的房子写男方一人名字,买房时也没用任何协议
我们都是再婚,2008.8.6登记结婚2009.2男方要求女方拿10万用于买房女方借她姐8万打到男方账号的,在2009.4月男方把他婚前的房子卖了40800,打进他股票里的,2009.10月买的房子当时男方写他一人名字,按揭时银行要求夫妻共同签字,157万首付67万,按揭10年90万,装修30多万,在2010年因男方多次出轨并有保证书,多次打女方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