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日照市秦家庄的村民 我们的土地使用权是30年,还有18年满期,如今政府征用土地,该按照什么标准赔偿呢? 经济园林桃园正处在胜果期,又该怎么赔偿呢?当初的合同无效吗?村民不同意,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村里领导征用土地前没有向百姓发过任何征用土地的通知,而且对村民没有任何赔偿土地的说法,这种做法是不是村领导滥用职权,老百姓如何维权!
男方婚后几年就开始断断续续在外与其他女子同居,近两年就更为变本加厉,一个月都不会回家几次(公司离家走路不用5分钟),连儿子小学升初中都不回家看看辅导一下,每次回家只会对母子俩骂骂咧咧的,几年中,也提出过几次的离婚,但女方想着儿子还小,就一直忍气吞声没答应。 女方的单位在四年前搬到效区,女方就做了
最近国家要建设杭州至南京城际高速铁路需要征地,将征用民用土地,包括耕地、房屋(农作物)等,就是说我们以后就是没有家没有地的农民了,其实也就是一无所有了。但是不知道国家对征用这些土地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我们附近有些地方因为各种原因被征用拆迁的也很多,但是他们获得的赔偿都很高,有些人家可以获得上百万
关于租用铺面未到期,国家征用土地,房东需要怎样赔偿是合理的。
我在2008年3月,跟房东签了3年的店铺租凭合同,房子要到2010年3月到期,现在该房国家要征用了,房租是2200/月,当时也交了22000的押金,房东叫我把铺面搬走,解除合约,这算正当解约吗?我能要到我相应的赔偿应该是怎样的?请知情人士邦邦忙!谢谢!
您好,我们是江苏的一群靠种地生活的农民,我们承包的土地还有十八年才到期,现在我们组的土地被油田征用建中转站,现在人家已经来施工了,可是乡里仍然没有赔给我们相对应的赔偿,我们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我们怎样维护我们的权利?现在青苗费和土地安置费的标准是什么?
农村土地被征用为储备用地,赔偿金要分50年才给清,地上种的树没有赔偿这些都合理吗
我们村里的地2003年被征用为市里的储备用地,当时由村委会和市里签的合同,但是具体被征用多少土地并没有告知村民,当时定的赔偿金为800元每人每年,一共给50年,赔偿金随着物价增长而提高,到2010年赔偿金提高为1300元,其中村委会扣除每人每年200元为集体费用,实际上到我们村民手里的钱就是1100元。前几天突然接到通知,
我以前在农村,后来迁家到城市,土地就以口头协议方式承包给别人,现在土地被国家征用得到一定的赔偿,我有权利得到这笔赔偿吗?
我们在当地粮库承包了20亩荒地种植果树,当时我们和粮库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的,粮库的地是从部队承包的,现在部队要强行收回土地,撵走我们一分不赔,当时粮库承诺承包年限都是口头上的,刚3年就要撵走我们,粮库和我们的合同都是一年一签的,我们拿着这样的合同,还能受到保护吗,能得到赔偿吗。 合同中有一项说,在租赁期内
我们在当地粮库承包了20亩荒地种植果树,当时我们和粮库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的,粮库的地是从部队承包的,现在部队要强行收回土地,撵走我们一分不赔,当时粮库承诺承包年限都是口头上的,刚3年就要撵走我们,粮库和我们的合同都是一年一签的,我们拿着这样的合同,还能受到保护吗,能得到赔偿吗。 问题补充: 合同中有一项
我是呼市和林县大红城乡三支树大队二支树村村名,最近听说村里被征用土地,可是有一些村民一点也不知情,村里也没有开过任何全体村名大会,而且听说土地征用已经是确定啦!还有一个让一些村民担心的事:村里村民分占用补偿款要按照什么老三股(老三股指的是:刚开始建立村子的时候只有三户人家,现在老三股就要全部分掉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