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转制时员工入股后,员工因工作调动与原单位未续签劳动合同,原单位以员工离开本单位为由将其原始股份直接转为社会股。社会股在年终分红低于原始股分红额度,另原始股在每股基础上给予增加一股而转为社会股的也未给予增加,这样处理对吗?
我和丈夫进行了婚内财产公证,现准备离婚,他单位的股权证公证给我了,马上要分红了,我能不能得到这笔分红,因为是他单位的,可以申请保全吗
本人与老婆均为农村户口,生有两个女儿,但並未违返计划生育政策。但现在管理区要求我老婆去进行结扎手术,不然的话年末就不给我们分红。 请问管理区这样做有理由吗?我又没违返计划生育,凭什么不给我分红??
现有一母公司正在进行清算,欲将其持有的参股子公司的股权在清算中分配给母公司自己的股东,这种情况下,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有哪些法律依据?由于母公司是清算时分配其股权,所以其股东无须支付转让价款,该如何认定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
本人准备入股一家公司,该公司注册资金为800万元,历年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另有数千万设备资产,总体经营尚可。该公司资产负债相抵略有盈余。但负债率小公司报表不准,此次入股干脆就不算设备资产和负债。直接以注册资金+未分配利润合计1800万为基数,本人投入200万,基数变2000万,本人占10%股权,问题1、以注册资金+历年
有一企业要增资,共有2股东,张原持30万,李原持10万,2人按出资比例即3:1分红,现公司增资为400万,张出全部增资额,但想依然按3:1的比例分红,且将李的出资额在工商那变更登记为100万,而又是担心哪天李退出,(要退出股份100万,)只想退其原10万元,现想签一协议,约定虽给其登记为100万,享受3:1的分红,但若退股东
我们是一个县级市的市政工程公司,自改制以后企业效益非常好,但是从来不分红,每到年底时候,公司会用各种名义给个别人发钱,但是我们这些大多数的小股东从来就没分过红,我们改制8年了,我们都不知道这个问题该什么部门管?我们小股东怎么要回我们的权利?
请教律师,我企业为做大产品销售. 把产品卖给客户的时候,同时承诺给客户相对应的我公司股权(或者是成立另一家企业作为股份拥有者)行为,是否违法,是否算做传销? 可以成立一家新企业作为这家企业的投资方,让我的客户可以拥有这家企业的股份。现在是双赢,我在销售产品的同时让我的客户同时拥有我企业的分红.做大我企业的行为
前年和三个人合开了一家公司后来 我 退股了,没去工商局办退股手续,去年公司倒闭欠下了债,那个法人叫我 也要承担公司欠下的债,说我当时没去工商局办退股手续,就 要承担,请问我 该承担吗?
在2002年,我和其他3个朋友各出同等资金开了一个贸易公司。(未注册公司。只是挂靠某家工艺品外贸公司,以它名义做)共同经营。在2004年其中一个甲撤出公司。公司给他本人一笔钱作为撤股金,只是没有书面文字。他写了一个收据现已丢失。在2006年和2008年另外两个相继离开。临走时有简易的书面文字,给了一笔钱表示撤股离开
我的劳动合同中有如下条款: 甲方承诺,根据公司效益,乙方可在农历年前参与公司妈咪宝贝项目的团队利润分配,妈咪宝贝团队提取年度项目利润的20%作为年终分红,分配给团队成员,乙方将获妈咪宝贝项目的团队利润根据各成员的贡献协商确定。 第十条 甲方项目如获得第三方投资,则乙方年终分红自动转为股份,乙方股份比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