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宛运集团公司一名五级伤残职工,2003年企业改制按五级工伤,不解除劳动关系,不做一次性处理;我应该2009年退休,而单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提前在2005年给我办理了退休手续,终止了劳动关系,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安置补偿费。
昨天我咨询了您们一位宿迁的律师回答得很简单不可以我想为什么不可以以本人认为对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民政厅2004年发布的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若干问题解释笫三十二条和三十三条规定伤残军人享受与地方工伤人员的同等待遇因为我单位己改制要强行解除我的劳动关系请问这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和伤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吗现在我该怎么
正在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工伤退休人员去世后,其遗属的待遇是应按基本养老保险的标准支付还是按工作条例中规定的标准支付?河南省有相关的文件吗?具文号是多少?
事业单位工伤人员每月除伤残津贴外,是否还能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
我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今年有职工工伤残疾,问下在该职工享受每月除伤残津贴外,单位是否还要正常的给职工发工资? 鉴定为二级伤残
外省在上海做工的人员在缴纳医疗保险后什么时候才能享受医疗报销待遇
我是外省在上海工作的打工人员,一月末缴纳了医疗保险,请问什么时候方能享受医疗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