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在当当网上买了双美国骆驼磨砂牛皮户外登山鞋,原价将近1000,之后打折到将近300,当初很高兴。2月20收到的货,第一天我返校穿时,也就是走路爬楼梯,左脚外侧就感到有点痛,以为是新鞋关系,第二天因为痛没敢穿,第三天还是上课穿它上下楼梯更痛了,感觉不对,今天回到家仔细一看,发现鞋垫拿去后,左鞋外侧相对于右鞋同一位置突出了一块,走路都已这样,何况要是登山呢?第二个问题是这双鞋从穿第一天起两鞋外皮处均已有明显汗迹。第三点是鞋带扣内侧铆钉过半已严重生锈,第四点是左边那只鞋的鞋垫下的鞋底边缘已明显露出黑色似橡胶的东西,最后一点是鞋舌缝线处已可看见里面的白色衬垫物。主要就是这些问题,我个人认为是假货,不过不知如何鉴定,是我个人送过去鉴定还是可以应该让当当拿去鉴定?费用如何计算?需要办哪些手续?我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资料给商家?若是质量问题但倒不是假货该如何处理,若是假货又该如何处理?真的非常感谢。
在玖光百货特买场买了一双3折的08款GUESS凉鞋。3月份购买。 因为是夏天的鞋子所以囤到6月份才穿,仅穿了一次,就坏了。 到专柜维修,专柜以没有发票,并且过了三包期为理由,拒绝保修。 请问各位法律人士,类似于这种情况如何维权呢? 没保留发票是因为当时专柜的人说,她们是大品牌的鞋子,带着鞋子和鞋盒子就可以维修
6月14日我在网上向中介求租一套两居室,美丽家园的谭先生给我介绍了一处,看房时出来的不是房主,而是另一家中介人员(中天盛世),由于着急我租下了此房。谁知没过几天,在小区里听说这里要拆迁,上网查询后得以证实。原来4月11日国资委冶金机关服务局,中冶京唐建设有限公司在北京华侨饭店举行了合作改造签字仪式。既有文
在民和官亭出差中,7月8日中午在当地一家食府吃饭,下楼时,被一酒醉的公职人员将二楼吧台刚烧开的电水壶打翻,电热水壶掉至我后颈部,整个后脖颈,耳后,背部等大面积烫伤。而后其人溜走留下跟随,事情无法协商解决,我在当地派出所报案,当场拍照并将照片电子版带回西宁,当晚返回西宁治疗,第二天至今和对方一直联系,但
我有:2000年11月 海淀法院判定“居住权”,但是吴玉梅1988年与父再婚,1992年买的房改房(1984分调房屋,当时生母(1987年去世)、生父同意我们单独居住,没有其他人员居住过。),全部房款由我从1992-1994分4年支付;2000年判得:“居住权”,吴玉梅也知道(当时父患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神志不清,全部是由吴玉梅一手
10年2月我们在淘宝上购买了1万5千元的化妆品,收到货后发现时假货,我们便立即维权,淘宝便冻结了资金,因为是韩国进口的化妆品我们无法得到官方的证明是假货,但是网上论坛上都有如何分辨真假的方法,经过了时间与无数人的证明。因为我们拿不出证据,淘宝客服便要求卖家拿出正规的进货证明。这时卖家便利用其丈夫曾经给韩
10年2月我们在淘宝上购买了1万5千元的化妆品,收到货后发现时假货,我们便立即维权,淘宝便冻结了资金,因为是韩国进口的化妆品我们无法得到官方的证明是假货,但是网上论坛上都有如何分辨真假的方法,经过了时间与无数人的证明。因为我们拿不出证据,淘宝客服便要求卖家拿出正规的进货证明。这时卖家便利用其丈夫曾经给韩
2010年11月进如单位,当初承诺保险合同都有,于12月初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合同的原件一直都没有给我本人,2010年12月去医院发现保险没有按约定为我缴纳,协商后单位承诺会补缴,但是到了2011年1月底还是没有为我补齐,我提出了辞职,并要求为我补缴社保,时间是2011年1月27日,到2011年2月19日,他们没有为我补缴社保,我
听说1997年的年末,公公是由于外债还是由于外遇的原因离家出走,一走就10几年。1999年的时候,我认识我老公,那时就婆婆一人,2000年的时候,婆婆单方提出离婚,当时婆婆注明所以财产归2个儿子所有。最近公公想回来,要求老房子给他住。可能是因为年纪的关系,确实在外也不好过,作为儿女的,看到父母这样,也希望父母之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