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年原一平房院内两户(一家人)一户父母.孙女三口,一户二儿子一家三口,拆迁公司给合用安置到一市内三居室内,现大儿子一家三口,父和两女儿把户口迁到三居室内,他们抢住是否有法律依据,承租人是母亲,她认为是一家人,二儿子是否可拒绝入住?
我有一同事,现在长沙某区。家人逼迫同事离婚,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损失。实际在结婚前还没有得到拆迁的任何分配,于在生下儿子后,分了三套房子,现在老公把所以的房产权转在自己母亲名下。说不给予任何分配,儿子也不给她抚养的权利,把从从家中赶出来,现在她住在楼下的一个小车库。也不给她钱用,在这之前,老公就已经在
我外公是沈阳铁路局的一名铁路职工,其单位分配给他一套公有住房(有住房证未房改和购下),我从小一直与外公、外婆三人共同生活(1971年至今),外公1998年过世后外婆由其儿子领回家赡养至终,我一直居住在此套公有住房内,房租费由铁路房管所收取,近来南昌铁路局为改善铁路职工家属的住房条件准备把铁路家属区拆建成经济
我的父亲之前住在一套公房中,拥有使用权。我母亲去世后父亲又找了位老伴并办理了结婚手续。后来这套公房拆迁,拆迁的安置房是我父亲全额购买并且完全在我父亲的名下的。二老在结婚之前也有过书面协议,女方婚后仅拥有房屋居住权。那么我的继母拥有这套房产的继承权吗?该书面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是否一定要通过公证处公证?
兄甲某作为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协议中约定了拆一还一的条款,但返还房屋还是未建房屋,房屋地址、朝向、楼层都未知,只有一个面积额,就这样,房屋被拆了。后来,弟乙某向甲主张协议中的部分返还面积的权益,请问,拆迁补偿协议中的返还面积可以作为诉讼标的吗?会不会要求和拆迁人重新签订拆迁协议?
江苏-南通-通州市 事发经过: 老房是九几年建的,只有一份审批报告,上面姓名有公婆和我爱人。我和爱人是07年结婚,08年1月份领的结婚证。08年7月签的拆迁协议,户口本和公婆是分开的。请问,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我们一家三口是共有人吗?尤其是我这个儿媳妇是共有人吗?谢谢
你好 去年我外婆和我哥看在我是残疾人没经济来源,又带2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小孩,放弃继承房产,由我继承,现我在原单位有一间房面临拆迁,我能否还享受政府拆迁安置房
各位律师您好!问题如下:爷爷有两个女儿(本人的大姑二姑)一个儿子(本人父亲),爷爷名下有三间公房,即公房租赁合同上承租人为爷爷,现在爷爷奶奶住在其中一间,爷爷大女儿住在一间,本人及其父母住在第三间,居住时间已超过十年(已成为共同居住人)。1,本人父母长期不和,没有办理离婚,如果三间房遇到拆迁问题,母
您好: 我母亲是仓山区三叉街新村西区某单元的承租户,82年就开始承租,大概在06年的时候要与父亲离婚,离婚前去仓山区房管局咨询是否可以离婚后买下房子,当时区房管局回答说可以的,但办完离婚手续以后又不让买了,我对这前后不一的说法感到有疑问,另外一个问题:三叉街拆迁后的安置工作会是怎样的,是否可以母亲买下
拆迁地常住人口,本地户籍,但无房产,居住于上辈的公房,请问拆迁后是否可以享受安置房政策
本人幼年丧父,目前无房产,从小与母居住在爷爷奶奶家中。有住房所在地户口,但户口不在爷爷奶奶户口名下,与母亲单独落户,房屋属于公房。请问如果此住房拆迁,我与母亲是否可以享受拆迁安置房政策,如果能申请安置房,是否享有目前居住房屋的面积补贴
拆迁地常住人口,本地户籍,但无房产,居住于上辈的公房,请问拆迁后是否可以享受安置房政策
本人幼年丧父,目前无房产,从小与母居住在爷爷奶奶家中。有住房所在地户口,但户口不在爷爷奶奶户口名下,与母亲单独落户,房屋属于公房。请问如果此住房拆迁,我与母亲是否可以享受拆迁安置房政策,如果能申请安置房,是否享有目前居住房屋的面积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