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林权证上所有权是村集体,使用权是个人,村长有没有权利卖这块林地?林权证上使用权权利人又有哪些权利
我家有片山地,07年林改的时候发了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是集体,使用权权利人是我爸的名字。2010年趁我们全家不在家,村里把它卖了,完全没有经过我们。2011年别人在山上造林种树,把原来山上的茶子树全砍光了。现在他们种的杉树也差不多一个人高了。今年又在山上挖铁矿,补的钱全给了承包人,我和村集体一分都没有。我
我村村民集体鱼塘于2012年被征迁,征迁款2013年划拨到村委会,村里成立了由几名村民为代表的分配小组,小组成员是村里的大户,此次分配方案严重的不公平,具体如下:我家户口簿中有七人,但在这次分配征迁款时,我家只能分到两人,村里是这样解释的,本人于2003年考上大学,户口迁出,所以本人及妻子和孩子三人都享受不到。
最早以前是我家的菜地,自留地,于2003年被政府征地,之后又还给我们村,现在新修了一条路,只要是在路边的村民都在超占修铺面。我也在修,但是前几天被政府强行拆除,说是占红线,非法占用国有土地,但在同一个平行线为什么单单拆我一家? 国土局也没有提供这块地的归属,到底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规划局也没有提供规
执法大对在道街上的门市前面设置摊位租赁,每个摊位每年收取所谓的联系费1200月,并且在门市前面搭建雨伞,将门市的采光遮挡,并且有些门市前面无过道,投资了上百万的门市无法经营,我们应该怎样维权,有哪些相关法律依据?
我租房浙江慈溪周巷镇,当地村委会通过我的暂住证信息透露给私人,非公务人员,注【我没有做违法事】造成我的人生自由收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