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后被转换措施为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届满依然无法查清犯罪事实遂予以解除。请问如果解除其监视居住之后该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出现了新的证据能够认定的,能不能再次提请批捕?
我弟弟在10月28因为一些纠纷与人发生矛盾,后给人追打至左眼摘除。当时是没抓到犯罪嫌疑人,后在我弟弟医院做完左眼摘除手术后。经过他打听了解确定犯罪嫌疑人后。于11月16日晚带派出所的民警抓到了犯罪嫌疑人。当时经过当事派出所的了解。也已经有三个证人指证犯罪嫌疑人,后将犯罪嫌疑人审问拘留了一个月。派出所通知说证
犯罪嫌疑人从其居住地甲县盗窃一辆摩托车后,窜至乙市抢劫作案一起,算是流窜作案吗?对其刑拘后提请逮捕时
我认为应该算的,可是公安部的《三考法律知识考试题》里的答案却是不算。不知道应该怎么理解。 对量刑没影响,但影响到对其刑拘后提请逮捕时间可否延长至30日。
我朋友上一年犯了盗窃案,因为几个人盗了一辆电动车,最后被公安机关抓住,在看守所呆了五天最后被取保候审,一个月后检察院决定对他不起诉决定,请问这样不起诉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还有没有影响,最主要是还有没有案底? 如果要去当兵的话还能不能去当兵呢? 对自己的小孩以后想当兵有没有什么影响!!!! 谢谢了
我的一个朋友的父亲被被怀疑犯受贿罪 检察院要查封我朋友现在所居住的房子 可是我朋友住的房子是我朋友的名字 检查院说这房子中有部分赃款 我现在就想知道 检察院有没有权利将我朋友和他母亲赶出去 将这个房子查封 另外我朋友家还有有两处房子 可是都是还在建的 现在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检察院对我朋友说 他父亲已经承认
案件已经终结,应该提请检察院批捕,交检验院公诉,但公安机关却以涉嫌刑事犯罪网上通缉嫌疑人,是否合理?
案件已经终结,应该提请检察院批捕,交检验院公诉,但公安机关却以涉嫌刑事犯罪网上通缉嫌疑人,是否合理?
我弟弟被扎了五 *** ,立案一个多月了,一直到现在公安机关并没有任何对犯罪嫌疑人施行逮捕行动...
2010年9月19日晚6点30分钟左右,我弟弟被邻居用【自做匕首】连续【追赶十多分钟】扎伤五 *** ,立案已经一个多月了,法鉴已做,可是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部门有人,所以公安机关并没有任何对犯罪嫌疑人施行逮捕行动,我弟弟在医院住院做手术,胳膊一 *** 、背部一 *** 、后肋骨一 *** 、腿根部一 *** 、最严重的就是腹部一
我的亲人,被纪委调查双规后,现在移交到了检察院,检察院是要走哪些部门的,因为涉及到经济犯罪,是国家政府工作人员,被移交到反贪局了。是不是先进反贪局的预审科,然后进入公诉科,然后提交法院,中间的刑事拘留呢,事情比较急,希望律师们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