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产合同纠纷法院不受理并直接说我败诉,法官说是院长政府不让接案子。该怎么办啊?
我今年2月从别人手里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双方以四十万成交,先付二十万定金,余下的待办完房证后付清,可现在卖方去世了,其儿子继承后说房价涨了,总价要四十八万,否则就不卖了。向他这种违约要怎样解决,如果我还坚持要买,是否还能以四十万买,请律师指点一下,谢谢! 问题补充: 当时的合同没有到政府有关部门去公证,
我今年2月从别人手里买了一套二手商品房,双方以四十万成交,先付二十万定金,余下的待办完房证后付清,可现在卖方去世了,其儿子继承后说房价涨了,总价要四十八万,否则就不卖了。向他这种违约要怎样解决,如果我还坚持要买,是否还能以四十万买,请律师指点一下,谢谢! 问题补充: 当时的合同没有到政府有关部门去公证,
是这样的,在05年我老婆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在奉节的房子卖了。房产产权是我一个的。当时我老婆卖房子时和对方签了合同还盖了我的私章的,当时也有很多证人和村委会都在合同上签了字和加盖了公章的。向他们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侵权行为?我老婆有无权利卖我的房子,合同上有我的私章是否表示我就同意啦?我如要起诉该怎样
我想向大家请教几个 关于房产纠纷中的问题。 具体情况如下 原房东与2010年5月份将房子出租出去,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同时又挂牌出售该房,5月底我看到后6月中旬买下该房,并交易完成。 1,原来租赁合同现由房东单方面已经转让至我手中,并立下字据房租由我代为收取,现在租赁合同能否由我跟现在租客履行责任? 2,若
我2001年和开发商订合同,开发商要拆迁我的房子。我就搬家了。说2003年交房的至今未交房。当时签订的合同是1000一平方。到现在开发商安置房没有盖好,不给我们房子,而我们家的平房他也没有拆掉。可那房子已经不能住了。我们也在签了合同后搬走了。现在开发商说不拆我的房子,那合同也无效。就算我们想要房子也要安现在3000
本人于2006年租用了1个220平+330平违建的房子做洗浴,,由于此房子的220平为北京中建一局所有,一局委托大连的负责人与我签订了合同,合同有效期是9年,但是合同中有一条,四年后房屋的出租价格根据市场的变化而作调整,双方调解解决。但是四年后,一局要求由原来的8万涨到30万。我方不同意。协商未果。对此请求律师给予指
我和他是亲戚关系,处于信任,我们没有签订房产买卖合同,达成口头协议后,我按约定将购房款(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付清)打到他指定的银行帐号,他将房屋交与我使用至今,我该如何举证证明有买卖房产的事实?
我在10月份时,在老家看中一套房屋,当时还蛮中意的,在中介处填写了购房合同,合同中房屋面积为150平米,车库一个(其实车库只是柴火间,当时要求看车库时,户主故意说钥匙打不开,所以没看),售价是133万,当时就一时疏忽,交付了订金5万块!后来发现车库并不是车库,而且房产证上的使用年限也就只有44年(房子是2000年
我在10年9月初委托某一中介出售一套房子,很快就有买家有意向购买,于是在9月5日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当时买卖双方并没有同时在合同上签名,因为那天我突然有事要先走,中介就叫我先在合同上签名,等我走后,那位买家再过来签名.但那份合同上并没有写明具体的付房款首期的时间,也没有写明约定在什么期限内办完所有过户手续.当时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