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在去年12月在浦东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和前户主约定,在款项全部打入后前户主应将其本人与其丈夫的户口迁走.但今天我去办本人户口迁移时发现,其两人户口仍在该二手房中,再联系上家户主,其手机已停机。请问,若该两人户口不迁走,对我今后的权益有何影响。若有,我应该采取什么方法另其将户口迁走??谢谢。
甲方于09年通过中介从乙方购买一套二手房屋。但乙方也不是原始房主。是从丙方手里购买。现在甲方因为丙方未把户口迁移出现在的商品房而不能上户口。请问这事情因该怎么办?
2010年4月,在一房产中介介绍中,我看中一套房子。之后和房东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由于房东的户口在该房内,因此在合同中写明了:要求房东在2010年5月31日前将户口迁出。之后虽然多次催促,但房东知道现在10月29日,仍未将户口迁出。请问,这是否已经构成合同违约呢?要是构成,该如何索赔?(在合同中只约定了迁出时间,但
我妈妈和我奶奶的户口还在原来的房子里,现在这个房子的户主要求我们迁户口,可是我奶奶现在下半身瘫痪以她现在的情况无法本人到场办理相关手续,二手房迁户口的话一定要本人到场吗?可否代办?
你好!我今年初买了一套二手房,相关证件都办好了,但在迁户口时发现原房主的前妻和孩子的户口还在,户籍部门不给办。原房主和老婆离婚,房子判给了男方,前妻户口一直挂在,他的前妻现在不肯迁走,我的孩子要上学,急需迁入,我该怎么办?谢谢
本人购买一套120万的二手房,评估价为90万。按照目前的首付30%的规定,实际首付应该为57万,但存入银行监管账户的首付款为27万。我的问题是,这30万差额款应由谁来监管?是第三方中介吗?如果卖方要求把差额款给他,这样有风险吗?需要什么相应的有效合同吗? 或者能不能在贷款批下来前,先过户
我想问一下二手房买卖中二手房水电费等结算的节点是什么时候?是以房屋过户时间为基准开始结算,还是以户口迁入时间为基准?还是以最后交房日期为结算点?是买卖双方同时到指定地结清费用还是只需卖方提供费用清单结算?
甲方于09年9月通过中介从乙方购买一套二手房屋。但乙方也不是原始房主。是从丙方手里购买。现在甲方因为丙方未把户口迁移出现在的商品房而不能上户口.多次要求将户口迁走,至今未迁走,合同中注明指10年9月30号之前,双方如出现违约,付对方50元/天违约金,甲方压乙方1万元未付,现在乙方要求甲方付钱1万,甲方有权不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