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民,我本人应按合同约定于本年3月20日前进户,此房产为高层新房子,目前房子主体结束,但外面的平臂吊尚未拆除,但此高层已经有人开始进户,第一问题:问物业说已经在2011年前电话通知过,但本人二部手机一部固话从来未接过入户通知,就即使入户物业要求把全年的采暖费全额缴纳,我不服,新房尚未完全交付使用就让入户不合理,另这全额缴纳采暖费存在问题。第二个,在未有住房本人在场及第三方在场(如房产局监督局之类的监管部门),物业通知本人房子超3.6平米,这所超面积存在不实问题。我求问的这二件事,想问的是如何取证!!现本人是前提打听,尚未与开发商、物业进行正面磋商和争议!
因为历史的问题.我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和租赁合同,现在想换新户口本出现了问题.因为户口本的地址不是现在的住址.原来的住址以拆迁.所以要办新的户口本写上新的地址才可以老婆入户,生小孩入户,我问区的公安局说你有回迁证明和公证书还有居委会开出的证明,就可以办.我就找到了回迁证明和公证书.区的公安局说,2005年开出的回迁证
新房验房发现了几处问题至今还有1处未解决,开发商催交房,请问如何解决?
新房验房发现了几处问题至今(已有1年)还有1处未解决,开发商催交房,并威胁说不交房就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交滞纳金。在开发商没有整改完之前我不想交房啊,以他们的这种拖法我交房后他们更不会给整改了。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呢?这个涉及到哪方面的法律责任呢?万分感谢
我的女朋友从小是被养父收养的,至今已经十八年了,他养父一直没有结婚,以前一直不知道要办收养手续,也没有户口。现在想办理入户手续,村委会给开了收养证明,也在报纸上发布了寻亲启示,可是派出所却不给办理《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我想知道派出所这样做是否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和朋友在集贤县分别买的淞翔铭座2号楼3单元602,603两套房子,12月30号准备去领钥匙,到了售楼处告诉我们要先交钱才给钥匙,之后才能验收。我们坚决不交,自己去看了房子,结果发现房屋存在大量质量问题,最主要的包括:1、卫生间没安装上水,每户只有厨房有一个上水管,无法接受。2、阳台墙面大面积渗水,北阳台顶棚墙角
我家是2010年新买的楼,2010年6月份入住。我家是一楼2011年1月7日二楼暖气漏水,把我家厨房橱柜泡了。二楼一直没人住,是暖气管道质量问题。新房子在2年内归开发商管,我现在向开发商索赔,开发商说物业也有责任对吗,开发商只陪一部分钱
我是邳州的,现在女儿一岁多了,头一胎,有结婚证和小孩出生证,没准生证,入户时说要村里和镇计生办写证明,村里说要罚3000元,且家属要上环,否则不给写,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位已婚(东莞人)女士,现有一女儿,没结婚前跟前男友(东莞人)生了一个小孩,当时孩子的出生证是外省的,有我的姓名和身份证,现在男友家要同孩子入户,转回东莞,要求我去签名,不然要去法院告我,我不要签,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