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进行房屋改造。但是我们家的房子前几年卖给他人,现在在村里已经没有房子,这种情况,是否还会给予改造补偿?
因为村委会与房产商勾结,咄咄逼人停水、停暖、停电找黑社会骚扰生事等做了好多违法事;拆迁补偿又不合理;新建的房屋又有严重的质量问题;而且还要占我家一块农业用地,所以我家一直没有前拆迁协议。可是现在开发商已经开始施工了,还要拆掉我家的前大山,因为我家前面的那户人家已经同意拆了。可是那样的话我家不就对外敞
104国道扩宽,农村房屋碍事需要拆迁,目前村委会给出的价格是600——700元一平米,如果按照这个价格来算的话,还不如不搬,所赔偿的款还不够盖新房子的,作为农村人来讲也不知道国家政府部门对这一点是否有明文规定,每平米的赔偿到底是多少钱,据村里有人说,国家赔偿是一平米不低于2000元,但到了乡里再到村里就只剩六七
我家的德州禹城的,我们家是农村的,但被划入开发区,现在我家的房子要拆迁了,给我们家评估的房子是140平米,我们家2口人,每人只给40平米的补贴,要是我要1套80平米的房子,余下的60平米按680元每平米给予返还,如果我要2套80的房子,多出的20平米则要按1200元每平米购买,我感觉这不对,请各位律师给予解答,如果有德州
市政工程,政府回收了本社所有人土地。并统一安置于一处,给于地基(门市形式),然后统一修建六楼以上房屋。。。我家有2个门市,由于资金问题和一个人合修房屋,经商量;修好后我家给对方一个门市为条件,我家得3套房子和一个门市,所有资金由对放出。并有一份协议。双方签字。但后来补签了一份协议后,三套房子变成了2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