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契税的问题,我想请教您几个问题,我是大连本地人,2009年在大连旅顺龙王塘1号买了一套住房(40平),由于龙王塘要从旅顺口区划分到高新园区,所以开发商就一直没有给我们办房产证,今天开发商打电话来说,可以办理房产证了,但是如果不是第一套住房,我们就需要缴纳3%的契税,关于这个契税我想请教您如下的问题: 1.我的老公在我们结婚前商业贷款买了我们现在的住房(目前处于还贷期),龙王塘的房子是我们结婚后,我个人公积金贷款买的,这样属于第二套住房吗? 2.我们的房子是2009年签合同办贷款买的,当时已经按照当时的政策缴纳了契税,但是现在才给我们办房产证,我们是需要按照3%的契税标准补交契税吗? 3.目前大连市的房产新政还没有颁布,我们需要按照这个新政来缴纳补交契税吗?
1、法规全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2、问
1、法规全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2、问
我弟弟是智障残疾人,他是首次购一套二手房50平米普通住宅,总价145万,因资金不足,我出资25万,我是第二次购房,当产证是写我们两个人名字时,契税如何计算?
我于去年11月份买的房子,明年9月交付,现在开发商通知要交契税,理由是明年的契税要涨价,有这一说吗?叫契税不是办房产证时才交的吗 ?
我是深圳户口,准备到回长沙工作,在2011年1月20日在长沙购买了43平米的单身公寓房,我是首次购房,且为唯一住房,被开发商通知要交2%点的契税,不然就不能备案,请问合理吗?我在网上查了,都没有关于外省户口要多交一个点的契税的规定。谢谢啦。
我在南宁买了套83平米的商品房,去年2月15日签的购房合同,售楼小姐没着重交代清楚要马上去交房产税,由于没有生活经验,到现在还没有交,要办房产证了才知道要发票,我该怎么办,要交多少钱哪
房屋男主人已经去世、无遗嘱、现其合法妻子与其子(血缘关系的母子)以及未婚儿媳居住、问去世了的男主人的妻子是否有权要求其儿子以及“儿媳”离开现在的房子、是否有权不让儿子与“儿媳”居住在房子里、
2006年我的母亲在她的哥哥手里购买了一处拆迁的平方,后平方拆迁后分的楼房需要补齐的费用全部是我母亲承担的,因为是亲兄妹的关系所以房屋产权证上的名字一直没改,写的是她哥哥(我的舅舅)的名字,但大家都默认是我们家的房子,由于一些家庭内部的原因双方产生了一些矛盾,他们现在想低价买回,也商议了价格,我知道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