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婆于2004年去世,生前主要由我妈和二舅照顾,遗留下一套90多平米的房产,三室一厅,由于外婆工龄较长房子很便宜,是公房后来出钱买下,二舅非说是由他出资购买,但产权证是外婆的名字。户主是我大舅(脑残疾2级)生活不能自理,户口上有我二舅,二舅妈(无业),及其二舅的儿子(现小学5年级)。二舅提前退休,原单位退回直接拿的公积金。我妈是全家最小,家里有大姨,二姨,三姨(2014年3月病逝),大舅,二舅,我妈。但由于我妈和二舅从小关系不和,加上我妈自我三岁离异后一直单身带我长大,现在在做临时工一个月仅1500元收入,无房,也无任何积蓄,生活困难。外婆去世后我妈便住在外婆生前住的房间,二舅不想让我妈住,多次和二舅妈一起大打出手打我妈,后来经三姨协调,二舅带他全家和大舅去南京(我三姨的房子里住,仅30平米的房子)并把原先自己住的房间和大舅的房间都锁住。我妈多次提出要求大舅搬回来由我妈待其照顾,但都被我二舅拒绝。现在我三姨病逝后,三姨夫及其三姨的女儿要收回原来给二舅他们住的房子,二舅及其姨妈们和我三姨的女儿和三姨夫集体上法院起诉我妈,说我妈私自霸占外婆的房子,并同意愿转赠其继承份额给我二舅,要求我妈搬出去,把外婆的房子归到我二舅的名下。房屋的大门钥匙全家都有,我妈也只是住原来外婆的那一间,其余他们的房间都没有动用,而且按照继承法我妈有权利继承到现在住的这间房。如果将我妈赶出去她就无地可住了,但区法院还是说便于执行,把房子判给拥有份额较大的二舅,让我母亲出去租房子,她拿这点钱又有什么用呢?请问律师上诉可以扭转现在的局势吗?保留我母亲的居住权。很着急上诉期还剩十天不到,请有能力有把握的律师留言联系。
我爷爷共有三个孩子,大儿子因为有精神病50多岁才结婚,爷爷早逝,奶奶也于大儿子结婚四年后去逝,其他一子一女都有住房,奶奶去逝后二儿子提出以法律程续继承老人留下的遗产。官司打了好几年,法院的判决都是给补偿不给房,直到二审结束都是维持原判,因为大儿媳和大儿子差了十几二十岁,而且婚后也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
先有一套房子 男户主死亡 但是房子的名字还是男户主 现在配偶想继承房子 有一方子女不同意 母亲可以向法院起诉断绝关系吗??他还有继承权吗?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的纠纷.法院已经做出判决并予以执行.现在又被起诉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的纠纷.. 去年.因父辈遗留的房产继承问题.兄弟三人诉诸法律.起因是大哥想独占房产. 我.老二.将老大告上法庭.而后法庭判决.将现有房产判于我所有.而我需要将房子按市价折合成现金.平均分配给其他各位.双方无争议.判决已经生效.并予以执行.... 但是这中间出现一个问题.就是当时法院未将已经与我们分开10年
纠纷地点是北京,如果只主张继续履行合同,那么被告在这段时间转移房产,达不到履行合同的必要条件。是否要重新起诉主张要违约金?感觉要通过法院要违约金难上加难呀。 财产保全不考虑,太贵。没打过官司,请各位高人指教呀。
原告把母亲和弟弟告上法庭,母亲生前立了医嘱,把财产给儿子、去年终审结案,被告 都相继去世了,今年她又再次把他们告上法庭,问一下以前的判决还生效吗
我买的一套二手房,原房主不给过户,现在一审判决我胜诉让其给我过户。原房主非但不与过户,反而把房屋抢占并租与他人,我现要求一审法院办理财产保全,一审法官讲已不能办理。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判决后,被告将名下房产转移给不相关的第三人了,怎么办
原告欠我20万元,目前已经诉讼判决了。可原告没有还钱,反而将名下的房产转移给不相关的第三人。我没有证据证明是否非法转移财产。现在想申请强制执行,又没有财产可以执行,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