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我们住的地方遭遇洪灾,搬到城市居住买的私房,耕地无偿给两个朋友代种,代种期间他们与其邻地多次发生纠纷,需要我父亲《家庭五人土地户主》出面调解,由于多次不堪骚扰我父亲在村委会的要求下,与村委会2002年私下写下退耕协议,我的家人得知地后多次找村委会协商想要回耕地,但村委会以户主退耕为由予以拒绝,造成06年二轮承包合同与其两个朋友签订新的农村流转合同。由于私房拆迁,我们又于07年搬回村里,户口也一直未变,农村村户口。 问题补充:现在案件多次递到法院,法院不受理,也不给回访单。要我们自己和村委会协商,村委会,镇的土地经管站,法院三方‘踢皮球’,我不知道咋办?现在求助大家,谢谢!
一个老人死亡,这名;老人有哥哥,但是不管养他,然后和村委会写了一纸协议“生不养死不葬 ” 之类的证明
一个老人死亡,这名;老人有哥哥,但是不管养他,然后和村委会写了一纸协议“生不养死不葬 ” 之类的证明,通过证明老人属于五保户,然后由村委会将老人送往养老院。现在老人死后其家人想要死者的死亡赔偿金 。请问死亡赔偿金是应该给村委会,还是家属 您看这起案子家人没有进到善养义务,村委会有协议在手。老人长期不遵守
自开始记事起,父亲就搞养殖-养猪,那时规模不大,因为场地限制,大概5岁那年是在家后院用砖砌成的三两个猪栏。后来因为盖房子。就把养殖从家里搬到离家不远(100米左右)的田地里养。田地为自家田地。近10年间,从起初两三个猪栏,到现在已发展近600平方米的小型猪场。一直是家养家糊口的来源,但没有任何手续,也无租赁合
02年父亲私自和村委会签下退耕合同,户主是我父亲,地当时是5个人的,其它4人都不知情,得知后多次找村委会调解,村委会均以户主说了算予以拒绝,导致06年2轮承包将新的土地证发给别人,我们有权要回我们的地吗?!
内容: 律师您好: 我大伯在1995年7月向村委会签订了一个鱼塘承包协议为期五年,并有我父亲管理,协议到期后我父亲想在继续管理鱼塘,2001年向村委会签订了继续承包鱼塘承包期限为三十年,与村委会有口头协议承包费五年一交,(有村委会开的证明字句)2006年(新上任一位村书记)因城市改造修二环路我家鱼塘被占用修路,村
前两天村委会广播把村边的几亩耕地划为宅基地,这样做法律允许吗?即使允许,也只能解决五户的宅基地,过一二年,新的宅基地用户还会出现,是不是还可以占用耕地? 我村宅基地制度有名无实,规定是拆旧建新,一个成年子女分配一所宅基地,可有的户不拆旧也能建新,还有的一个子女却分配两所宅基地.
租赁村里的土地,修建的用作厂房的房屋。不经过村委,土管两个人私下钱的房屋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吗。
我们这儿是一个工业园区,土地是以租代征的,这和村里 土管签有合同,这样的房产拥有者有哪几种权限?对方在此处有一房产,现在他自己用着。他欠我钱我如果起诉保全的话,他不经过村委 土管和别人私下钱的房屋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吗(怕他转移资产,私下签协议将日期提前) ?我起诉保全的话是不是必须要拿到能证明房产是他的
关于村委会在未经使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把分给村民管理的荒山卖作墓地
我是湖北省蕲春县漕河镇十里铺村村民!村长和我们生产队队长又称组长,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分给我家管理的荒山私自出卖给别人做墓地!且和别人都签订了协议还有村民委员会的公章!且非法所得的收入未分给相应的荒山管理权人的做法请问他们违法了没有?我能向什么部门告他们!
我是宜城流水双山大队的村民,09年底村委会通知说:2010年将对耕地重新丈量,对村民在原面积的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后来又扩展的扩荒地,做无偿征收,然后再以60元/亩的价格在出售给农民,如村民不买,村委会将把扩荒地以更高的价出售给他村的买方。 请问村委会是否有这个权利,这种做法是否合适? 谢谢!
因本人常年在外 因此将土地借于他人 村委会没经过本人同意 将土地 粮食订购卡私自转让给他人 本人手上没有任何手续 但全村村民 签字证明 此土地 是本人的 本人多次找村委会协调 解决 但村委会 不予理睬 不给解决 让本人 上法院自行解决 我的土地还能要的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