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股会章程规定职工辞职后按50%比例收回股权。这样做合法吗
2002年企业破产重组,改成股份制。原企业成立了持股委员会。持股章程中规定职工辞职后必须退股并按50%退。我2006年辞职,公司也没有收回。现持股会要把股份卖给另一个公司。请问持股委员会按50%比例退给我股份合法吗?
我公司共有大小股东9人,我是公司的股东之一,股份为20%,担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为第二大股东,公司最大的股东为董事长,总经理,他的股份30%左右。今年他召开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变更事宜,他将自己的股权份额变更为51%,他答应暗中从51%中给我10%的股份,将其他人的股份份额减少,这样我勉强同意 了,结果在董事会大家
感到有压力,按2003年的注册资本确定股权转让价合法吗?交易公平吗?
按2003年的注册资本确定股权转让价合法吗?交易公平吗? 一效益很好的工厂, 2003年企业改制注册资本1470万元,由国有企业员工持股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现在国资委要求股权转让给国资委,中层以上干部必须转让,否则必须辞职,一般员工可选择自愿转让,股权转让后,准备打包上市。并且告知:打包上市后,未转让股份(或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