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年,将自己的1.4晌土地承包给了别人。当时合同写的是承包期是23年。承包费是23000元。他一次性给我了,还做了公证。但现在我们这的地每晌每年5000元我卖的还不到1000元,我现在想要回来可以吗?我全额退他承包费也行。
一家人在第二次土地承包中有5人获得土地承包权,其中有奶奶、妈妈、两个女儿和儿子。父亲因是国家公办教师,城镇户口,没有承包到土地。几年后两个女儿出嫁他乡,儿子大学毕业回乡参加工作,娶妻生子(妻子和儿子都是农村户口,儿子耕种了奶奶和妈妈的土地)。前年奶奶去世,去年妈妈去世。今年5月,父亲又娶了一个,几个月
本人承包村委的土地,种了果树,合同到期了,村委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强行把果树砍倒,请问这样合法吗,我们应该怎样维护我们的合法利益,能不能向村委所要赔偿,以什么理由所要!!!请高手给予答复
我家有五口人,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中目前我是户主。自94年分地以来,开始有的我的地。当时分地时,都知道我父亲做生意,没有时间种地,原村长也就没有实际分给我地,只是各项补助费用开始有我的一份.2011年1月,新村长说,村委会登记簿上没有我的名字。说,没有我的地。以后各项费用补助给我撤销。将近20年一直有地,一下子说
各位专业人士你们好: 我是山东泰安房村镇一农民,本人于2002年承包农村村委会4亩耕地,承包期限为30年,至今才七年,现在在承包的土地上,因为国家基建新修铁路,正好征用了我的承包地,国家征收的土地补偿费用,对我的补偿费用中我有些问题想请教贵方.主要是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中的安置补助费,我查询到的土地管理法中说的原文为按
我亲戚有块菜地,想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在签订合同有个使用期限问题,那个人想永久买断,可是我们的承包期有限,虽然村里大家都估计不会重新进行分田,但又担心万一重新分田,这个问题应该怎么约定比较妥当?
我亲戚有块菜地,想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那个人(不是本村的,是同个镇的)从我亲戚那买这个地盖猪场和附属的小房子但是法律好像不让改变土地用途的,若上面下来查,不允许盖,那这个协议还成立不?我方是否要退款给他,怎样写,可以尽量让这个协议有效又不用承担他改变土地用途带来的法律责任。谢谢
我亲戚有块菜地,想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那个人(不是本村的,是同个镇的)从我亲戚那买这个地盖猪场和附属的小房子但是法律好像不让改变土地用途的,若上面下来查,不允许盖,那这个协议还成立不?我方是否要退款给他,怎样写,可以尽量让这个协议有效又不用承担他改变土地用途带来的法律责任。谢谢
我亲戚有块菜地,想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在签订合同有个使用期限问题,那个人想永久买断,可是我们的承包期有限,虽然村里大家都估计不会重新进行分田,但又担心万一重新分田,这个问题应该怎么约定比较妥当?